趙先生駕車途中撞擊中心隔離帶駛入對方車道,造成四車相撞的交通事故,他和前妻李女士死亡。近日,浦東新區法院一審判決趙先生的繼承人賠償李女士家人損失52萬余元;上海某家居公司和保險公司共賠付27萬余元。
2009年12月27日,趙先生和前妻李女士驅車辦事,兩人均未系安全帶。當經過浦三路近新浦路時,轎車撞擊中心隔離帶駛入對方車道,車頭與對方行駛的一輛公交車相撞,坐在副駕駛座位的李女士被從車中甩出。此時,一輛家居公司廂式貨車從后駛來,撞上轎車,并碾壓李女士。公交車在避讓時,又與慢速道上行駛的一輛郵政車左側碰撞,后又撞上了隔離欄。本次事故造成趙先生與李女士死亡、公交車內多名乘客受傷,四輛機動車及隔離帶損壞。
交警部門認定,趙先生承擔事故主要責任,廂式貨車司機、李女士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公交車、郵政車司機不承擔事故責任。法院根據事故責任認定酌定對李女士死亡后果的事故責任,由李女士承擔20%,趙先生承擔56%,家居公司承擔24%。(富心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