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走訪城區部分飯店發現,用餐高峰期,一些飯店的保安經常使用錐形警示牌“占位子”。他們的目的只有一個,讓到飯店用餐的食客享受免費停車的“便利”。對此,律師表示,普通車主遭遇此類糾紛,可向有關部門舉報并要求查處,遭遇其他妨礙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為,也可向公安部門舉報要求查處。
尋車位卻遭遇“霸位阿叔”
前日上午11時50分,市民劉先生開車前往韶山南路香樟路口附近辦事。當他準備將自己的小車停放到韶山路旁一公共停車區域時,卻發現這一區域被放置了紅白相間的錐形警示標志。
“一個50來歲的男人立馬跑到我車子旁邊,問我是不是吃飯的。我說不是。”劉先生說,這個“阿叔”阻止自己停車,說自己是旁邊飯店的,“這些停車位現在不讓停放”。
前日中午12時50分,記者開車來到了這家酒店門前。在臨近韶山路一側的空隙,還有一處車位,但已被錐形標志占據。記者試圖將車接近這一空地,一個戴草帽的男子隨即上前詢問。在獲悉記者并非該店食客后,男子同樣表示“這里不能停車”。
城管:免費車位不允許“霸位”
男子身上掛有一張“良友水魚城NO.21”的工作牌,“我們老板花錢買了門口的車位,我每天11點到13點、17點到19點在這里執勤,除非在酒店吃飯,否則不準?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