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小林(化名)和秦光通(化名)20年前均是年輕的小伙子,為爭娶一女子,雙方便埋下了情仇的種子。20年后狹路相逢,上演一幕“單挑”的場面,造成雙方受傷。兩人先后被廣西永福縣人民法院判處刑罰。
廣西永福縣廣福鄉某村的姜某20年前在當地算得上是一個美女,和秦光通確定了戀愛關系。當秦光通和姜某正準備談婚論嫁的時候,在一次偶然機會賴小林邂逅了姜某。然后賴小林向姜某發起了猛烈追求攻勢,最后姜某移情別戀,選擇了年輕帥氣的賴小林,并且相識不到半年,兩人便閃電般地結婚了。于是,雙方從此便成了仇人。
2009年11月的一天,賴小林跟表弟在街上閑逛時,看到秦光通坐在桌球室門口和別人聊天,賴小林故意走到秦光通的跟前,并說“好狗不擋路。”隨后雙方發生了肢體沖突。秦光通順手在地上抓起一張板凳,朝賴小林的后腦勺打去,賴小林頓時鮮血直流,賴小林用手捂住頭,對自己的表弟大叫:“幫我抓他,不要讓他跑了。”賴小林的表弟連忙撿起賴小林的衣服,將秦光通的頭蒙住,拖進桌球室并按倒在地。賴小林拾起板凳,朝秦光通的頭上用力打了一板凳,秦光通頓時不省人事,軟癱在地。后經法醫鑒定,賴小林的傷構成輕傷,秦光通的傷構成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