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于南京首家“有償招領”公司在營業5個月之后即被警方已涉嫌收贓、銷贓、窩贓等罪名予以查封,浙江杭州有償失物招領企業則顯得相對“長壽”,在這個旅游城市已存活了八年。有償失物招領與傳統“拾金不昧”的沖突以及是否涉嫌收贓、銷贓、窩贓一直也存在爭議。
“有償”的“雷鋒”?
自稱“杭州首家失物招領服務機構”的杭州失物招領網在其首頁上用紅色橫幅醒目的標注“雷鋒精神”,并附以雷鋒的頭像。
在雷鋒精神的右邊,打著大幅的廣告,“中國失物招領網聯盟發展全國各地成員網站”,下面顯著的表明:“物權法支持失物有償歸還,失物招領網在各地迅速搶灘登陸”。
但這并非傳統意義上的雷鋒精神,失主要想取得自己的失物時必須支付一定費用,這成為了失物招領公司的盈利模式。
杭州失物招領網站長拒絕了中新網記者的采訪要求,而另一家機構杭州大家尋找服務部負責人洪國才則欣然接受了記者的采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