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一張蓋有浙江新世界國際旅游有限公司公章的導游《傭金分配表》在網絡上被曝光,引導游客購物導游最高抽成可達50%。短短一天之內,就有幾百家網站和論壇進行轉載。長久以來為人所詬病的旅游業 “潛規則”再次引發網民關注。
《傭金分配表》曝光 導“購”獲利驚人
該《傭金分配表》的曝光者聲稱,他是3月30日在杭州清河坊撿到這疊資料的,連同《傭金分配表》一起的,還有一張《杭州2日游+宋城導游計劃單》。記者在被曝光的表格上看到,幾個旅游購物點商品的導游傭金提成都被明碼標價:蠶絲被,傭金200元/床;上海刀具、貔貅、羊毛衫,傭金30%;茶葉,傭金40%;紫砂、珍珠、菊花,傭金50%……
《傭金分配表》上還寫明導游提成按照4:4:2的比例分給購物地陪、司機、全陪。據了解,除了司機,旅行團一般由兩個導游服務。地陪是當地接團導游,負責領路、講解、訂餐、訂房等,全陪就是跟著外地客人乘飛機或大巴等遠途而來的全程陪同導游。
多數網民對此都有切身體驗,因此《傭金分配表》的曝光在網上引起了強烈反響。他們紛紛表示,雖然早就知道旅游業存在旅行社和導游抽取購物傭金的現象,但不知道抽成的比例這么高,行業的水這么深!
一張《傭金分配表》,多少旅游亂象
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就此來到浙江新世界國際旅游有限公司進行核實。該公司副總經理王莉說:“新世界國旅在企業管理、導游管理方面非常規范,不存在這樣的分配表。目前公司負責人也沒有看到《傭金分配表》原件。因此我們初步判斷這張表格不是從我們這里流傳出去的。”王莉同時也承認,《傭金分配表》的確反映了旅游業長久以來的亂象和痼疾。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導游抽取傭金早已是業內不成文的規定,幾乎所有旅行社或多或少都存在這樣的情況。除了導游以外,旅行社也會分到營業額的10%作為提成,在年終統一結算。他舉例說,以杭州—烏鎮—上海兩日游為例,旅游購物的“規定動作”少不了杭州的絲綢和烏鎮的菊花茶。“如果一件絲綢套裝的價格是600元,成本是100元。按照規定,旅行社可以從中抽取10%,即60元。剩下的440元盈利由商家和導游平分。”
中國旅游研究院博士楊彥鋒說:“旅游行業準入門檻低、秩序混亂、旅行社低價競爭、導游人力與薪資等問題相互交織,互為因果,構成了一個復雜,涉及中國旅行社行業特殊發展現實的問題。”
“大的旅行社做的是口碑,但一些靠做一次性生意的小旅行社,導游缺乏責任心和職業尊嚴感,一旦你拒絕購物,導游的服務態度就會急轉直下,對投訴也有恃無恐。”浙江省旅行社協會秘書長張建融說。
專家:斷絕傭金現象,治理回扣痼疾
據悉,國家已經出臺條例明確規定禁止“零負團費”。2010年5月1日開始在全國范圍內執行的新《旅行社條例》條例規定,嚴格禁止旅行社低于成本報價招攬旅游者;不得欺騙、脅迫旅游者購物或者參加需要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一些網民及業內人士指出,這些條例雖然起到了一些作用,但并沒有從根本上斷絕傭金現象。
張建融說:“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讓原本‘暗箱操作’的傭金在陽光下運行,推動傭金的合理化。”事實上,上海、云南等地已經試水,對導游拿傭金采取“公對公”制度,即將購物商店的部分利潤通過旅行社分配給導游。
楊彥鋒建議,“實施導游工資制并加以業績獎勵,將導游收入由‘暗’轉‘明’,會在一定程度上規范導游的行為。同時,‘工資制’也可能推動導游從業群體在個人口碑和業務技能上達成良性競爭,從而對導游人才的職業發展形成積極的推動作用。”
此外,專家一致認為,改善導游的生存環境也迫在眉睫。在國內,為了節約成本,與導游保持一種松散的“掛靠”關系,而不是正式的聘任關系的中小型旅行社不在少數。“導游對于所‘掛靠’的旅行社,是處于弱勢。”楊彥鋒說。(商意盈 段菁菁 張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