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2010年2月2日,北京律師李莊涉嫌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案二審在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圖為李莊(綠衣)在庭審現場。 中新社發(fā) 重慶一中院 攝
記者從重慶市政法部門獲悉,重慶政法機關接到來自全國各地的多起舉報,稱李莊在此前代理案件過程中存在違法犯罪行為。目前李莊的遺漏罪行已經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重慶市江北區(qū)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2010年1月8日,重慶江北區(qū)人民法院以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判處李莊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李莊向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同年2月9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二審判處李莊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檢舉辯護律師李莊的被告人龔剛模則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非法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罪等多項罪名,被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