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深圳保障房相關申請終審結果公布引發網民廣泛質疑后,深圳已查出45例保障房申請造假者。3月2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舉行行政處罰聽證會,就3名保障房申請人涉嫌在深圳第二次保障房申請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進行公開聽證。
網民質疑申請者身份
2010年12月31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公布《關于深圳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終審公示及相關事項的通告》,對該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終審結果進行公示,結果在進入2011年后引來大量網民“圍觀”,許多網友提出質疑認為部分通過終審申請者身居“豪宅”或者現在的居所即是保障性住房。
一戶家庭資產達300多萬
有關部門調查后證實,網民的質疑不是“空穴來風”。
3月25日,深圳市住建局政策法規處處長黃昌鴻介紹說,截至3月24日,深圳市住建部門已經先后兩次向涉嫌違規的45個申請家庭發出處罰預告通知書,其中第一批接到行政處罰書的20名申請人中,有17人接受處罰,有3人不服處罰決定,提出聽證程序;第二批涉嫌作假的共25名保障房申請人,有11人曾有買房記錄或有私房宅基地;有18人家庭資產超過32萬元的限額,其中又有4個申請人的資產在100萬元以上,家庭資產最多的何某總額竟然達到300多萬元。
違規申請處罰5000元
在25日舉行的3場聽證會上,一名申請者臨陣缺席,另外兩名因涉嫌造假違規而被給予行政處罰的申請人,在媒體和旁聽群眾的公開見證下,和有關部門展開激烈辯駁。有申請人帶來了多名證人,詳細講述了自己的住房和收入狀況,要求免于處罰。
深圳市住建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該局對于違規申請人的處罰包括駁回相關申請,同時處以5000元的罰款,而且自駁回申請資格之日起三年內不予受理住房保障申請等。黃昌鴻說,在第一批發出的20份《行政處罰預告通知書》中,除申請25日召開聽證會的3人不服處罰決定外,另外17人都接受了處罰。
■ 專家說法
保障房分配需“陽光化”
據介紹,今年我國將建設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有關專家認為,在深圳保障房持續引發網民關注的背后,是我國保障房分配機制需要更多“陽光化”舉措的緊迫現實。
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旅游與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說,從公示到聽證,網絡、網民的巨大反響說明當前保障性住房分配機制還有著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在深圳市此次公示引發質疑、發出行政處罰通知書和舉行聽證會后,應該做一些系統性的總結和探討,為全國作出探索和積累經驗。”
■ 網民議論
“有的涉嫌違規者家產已經超過百萬,罰款5000元加3年不準申請恐怕是‘過于溫柔’,瞧這低成本,誰不愿試?”
——網民“卓越兄”發帖《違規成本真是低》
“罰款和三年內不得再申請,總算有懲處的措施,但放眼深圳,這樣的處罰如隔靴搔癢,力度太小不‘給力’,要使保障房真正落到需要的受保障群體之中,懲處應該更嚴厲!”
——網民“東風緩送”
■ 官方回應
“這個罰款額度和處罰決定的作出,是綜合多方面因素考慮的,對于部分‘騙購’的很富有的人來說,的確是有些輕。我們正在考慮作出一些改進。”
——深圳市住建局政策法規處處長黃昌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