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研究部署加強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作;決定全國開展廠辦大集體企業改革
中央將繼續壓縮“三公”經費預算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3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作,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廠辦大集體改革,繼續壓縮中央部門“三公”經費預算。
“三公”支出
中央“三公”經費6月公開
會議研究了中央部門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三公”經費預算有關問題。
會議決定,在2009年和2010年大幅壓縮的基礎上,2011年繼續壓縮中央部門“三公”經費預算,今年6月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中央財政決算時,將中央本級“三公”經費支出情況納入報告內容,并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會議要求,要加強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三公”經費管理制度和審核程序,建立健全厲行節約長效機制。繼續細化預算編制,加強預算執行管理,嚴格控制預算調整。
加強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嚴格控制因公出國(境)團組數量和規模,加強和規范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嚴格執行公務接待有關規定,從根本上控制“三公”經費規模。
垃圾處理
生活垃圾處理將收費
會議指出,近年來,由于城鎮化快速發展,城市生活垃圾激增,垃圾處理能力相對不足,嚴重影響城市環境和社會穩定。必須通過努力,到2015年,全國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0%以上,50%的設區城市初步實現餐廚垃圾分類收運處理。
會議確定以下政策措施:切實控制城市生活垃圾產生;逐步推行垃圾分類,當前重點推進有害垃圾和餐廚垃圾的單獨收運、處理。完善收運網絡,推廣密閉、環保、高效的垃圾收運系統;完善全國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監控系統,定期開展排放物監測;拓寬投入渠道,嚴格執行并不斷完善稅收優惠政策。按照“誰產生、誰付費”的原則,推行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會議要求各地落實省級政府負總責、城市政府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廠辦企業
國企3至5年剝離廠辦大集體
會議指出,上世紀七八十年代,一些國有企業興辦了向主辦企業提供配套產品或勞務服務的廠辦大集體企業。隨著市場經濟發展,廠辦大集體產權不清、機制不活、人員富余等問題日益突出。2005年,國務院批準在東北進行廠辦大集體改革試點,取得初步成效。
會議決定,從2011年開始,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廠辦大集體改革,用3年至5年時間,使廠辦大集體與主辦國有企業徹底分離,成為產權清晰、面向市場、自負盈虧的獨立法人實體和市場主體;職工得到妥善安置。
會議強調,推進廠辦大集體改革,必須堅持分類指導,通過多種途徑安置職工;堅持統籌兼顧各方面承受能力,由廠辦大集體、主辦國有企業、地方財政和中央財政共同分擔改革成本。中央財政將加大支持力度,提高經濟補償金中央財政補助比例。據新華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