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土資源部8日公布最新數據顯示,2010年部報國務院批準的建設用地優先保障重點建設項目和民生項目中,基礎設施、公共管理以及住宅等項目用地占65%以上,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三類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82.3%,保障性住房用地基本實現應保盡保。
數據顯示,2010年國務院批準單獨選址建設項目用地667件,批準用地面積148269.6717公頃,其中耕地60950.3302公頃,占批準用地面積的41.11%;核減不合理用地761.1625公頃,其中耕地305.0922公頃,分別占申報的用地面積和耕地面積的0.51%和0.5%。在批準的單獨選址建設項目用地中,交通運輸用地占批準用地總面積的64.08%;水利、水電、能源設施用地占34.45%,其他用地占1.47%。
與此同時,2010年國務院批準30個省(區、市)82個城市建設用地,以及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農用地轉用、國務院批準土地征收的城市分批次建設用地共55186.3635公頃,其中耕地占48.6%;核減不合理用地8318.6962公頃,其中耕地5432.7007公頃,分別占申報的用地面積和耕地面積的13.1%和16.84%。此外國務院還批準6件城市分批次建設用地,總面積733.3587公頃,其中耕地568.6388公頃。
據介紹,2010年國土資源部嚴格規范管理,實行差別化管理,保障重點建設項目和民生項目用地,通過嚴格建設用地審查,促進土地利用結構轉變。對國家嚴控的“兩高一資”(高能耗、高污染、資源型)和產能過剩行業新上項目,以及其他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土地供應政策的建設項目,不予通過用地審查。對規模偏大、超規定標準用地的,堅決予以核減,2010年報國務院批準的單獨選址建設項目和城市建設用地審查中,共核減不合理用地9079.8587公頃,其中耕地5737.7929公頃。
2010年,國土資源部還加強征地管理,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國土資源部嚴格要求全面實施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建立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推行征地補償款預存制度,拓展多元安置途徑,落實被征地農民社保資金,規范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嚴格征地程序。與此同時,結合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檢查,組織開展年度耕地占補平衡考核。2010年國務院批準單獨選址項目用地中,95%以上項目都做到了耕地先補后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