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警方4日向媒體通報一起強奸案,犯罪嫌疑人彭某在公園中強奸一名年僅11歲的幼女,警方通過調取案發現場及附近監控錄像,最終鎖定并將犯罪嫌疑人抓獲。
據辦案民警介紹,犯罪嫌疑人彭某,現年32歲,為新余市某國企職工。2月19日下午,彭某在新余市抱石公園閑逛時,發現一個小女孩(11歲,小學生)在抱石公園內獨自玩耍,且長相清秀,面容姣好。彭某頓生淫念,將小女孩拉進公園內一片小樹林中實施了強奸,作案后逃離現場。受害人的父親發現女兒被強奸后到警方報案。
新余市渝水區警方接到報案后迅速出警,在提取有關證據的同時,通過調取查看案發現場抱石公園及附近城市監控錄像。最終鎖定犯罪嫌疑人為彭某,并于3月1日將其抓獲。
據犯罪嫌疑人彭某供述,當日在公園內一偏僻處奸淫幼女后隨即迅速逃離,心存僥幸,以為沒人知曉,沒有想到公園內的城市監控錄像鎖定其罪惡的行徑。
目前,犯罪嫌疑人彭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