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初,流浪乞討兒童問題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各地相關部門積極開展救助。記者日前赴上海、安徽等地進行調查發(fā)現,對流浪乞兒的救助遭遇一些困難。
其一,救助者熱心,被助者冷淡。上海市救助管理站站長周政介紹,目前受助的流浪兒童大多是被愛心人士、警察和社會救助人員發(fā)現的,主動來到救助站尋求保護的兒童不多,乞討兒童和被拐兒童只占很小比例;還有一些流浪兒童并非“被拐”,而是由父母親屬帶出來流浪乞討的。
其二,流浪兒童來源地和救助地對接不夠。上海市救助管理站副站長劉德才介紹,曾有一次,救助站的工作人員護送幾位乞討兒童回到位于西部某省的家鄉(xiāng)。然而,當工作人員回到上海時,其中的幾名兒童又在上海街頭乞討了。
其三,簡單救助,流于形式。安徽大學管理學院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翟年祥教授說,兒童乞討主要是貧困問題。如今,對流浪兒童乞討的勸阻、遣返等做法,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完善的情況下,仍然是治標不治本。“如果不解決現實生活難題,解救行動只能是一種臨時措施。”
調查
河南 4歲女童被“租”乞討毒打
8歲的河南泰康流浪乞討兒童芳芳很快就能實現她“漂漂亮亮扎辮子”的愿望了:記者2月27日在上海時光整形外科醫(yī)院的病房里看到,頭部纏了不少紗布的小女孩正躺在床上,眨巴著眼睛好奇地望著門外。兩天前,她在這里進行了頭部疤痕切除縫合等手術,預計半個月就可恢復。
這個活潑的小女孩不滿4歲時被父親“租”給雜耍老板,開始了長達三年的雜耍乞討生活。令人震驚的是,如果完不成任務或者不聽話,芳芳就會遭受雜耍老板的毒打,“我哭了,他更打我,就不敢哭了。”手術前,她頭上留有一大塊傷疤。
“我現在覺得太對不起孩子了!”芳芳父親任尚田對記者說,“雖然家里窮,但要是當初知道會這么苦,怎么也不會送孩子去的。”
上海 外地兒童寒假隨親屬乞討
11歲的小梅也是一名流浪乞討兒童。今年春節(jié)前,他由姑姑帶到上海,在地鐵里向乘客乞討。當執(zhí)勤警察發(fā)現后,小梅被護送往上海市流浪兒童保護教育中心。
小梅說,自己每天上午9點鐘進地鐵,下午4點“下班”,有時候晚上還會“加班”至10點半。“運氣好的時候我一天賺一百多元,最差一天也能賺到三四十元。”他說自己是從甘肅來的;而據工作人員了解,他其實來自寧夏。第二天,小梅的家人將他接走。工作人員介紹,小梅在家鄉(xiāng)讀四年級,只是寒假期間到上海乞討,家人已送他回鄉(xiāng)繼續(xù)上學。
據統(tǒng)計,上海市民政部門2010年共救助18歲以下流浪乞討未成年人3631人次。上海市流浪兒童保護教育中心負責人魏慶春介紹說,流浪乞討兒童中,有的是跟著父母親屬乞討,有的是在外流浪、生活無著,也不排除被拐賣、被脅迫乞討。
安徽 殘疾少年乞討月“租”300元
據調查,安徽省太和縣宮集鎮(zhèn)宮小村七八年前一度盛行帶殘疾兒童外出乞討,村民宮春治就是其中一員。他對記者說,自己有多年的乙肝病史,不能干力氣活,家中經濟拮據,看到村里不少人靠殘疾兒童外出乞討掙錢,他也在2001年“租”了一個十四五歲的下肢殘疾少年外出乞討,每個月支付“租金”300元。“這幾年,政府經常整頓,而且掙錢途徑多了,不大有人帶孩子出去要飯了。”宮春治說。
宮集鎮(zhèn)分管政法工作的副鎮(zhèn)長王清竹表示,針對宮小村的問題,近年來全鎮(zhèn)逐個入戶調查,情況大有改善。不過,仍有個別農戶還以帶兒童乞討為職業(yè)。近期一次全縣范圍的調查中,發(fā)現了兩起涉嫌帶殘疾兒童外出乞討的案子,5名當事人中1人被刑拘,還有4人被治安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