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在27日召開的重慶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重慶將于28日啟動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屆時將采取多管齊下的征收方式,積極應對欠繳稅款風險。
重慶市地稅局局長劉有恒說,房產稅的征收包括存量住房和新增住房兩部分,每年征收一次,征收時期定為每年10月1日至31日,屆時將通過公告、信函、上門告知多種方式,告知納稅人的納稅義務和應納稅額。房產稅征收范圍包括重慶主城九區及三個開發區,征收實行屬地化,納稅人在哪個區縣,就在哪個區縣辦理征收。對于特別集中的片區,也將采取上門服務等特殊的征收方式。
按照重慶房產稅改革試點暫行辦法,納稅人應按規定如實申報納稅并提供相關信息。對于個人轉讓應稅住房不能提供完稅憑證的,將不予辦理產權過戶等相關手續。納稅人在規定期限內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由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地方稅務機關可以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滯納金及罰款。欠稅公告后仍不繳納的,其欠繳個人住房房產稅的情況將納入個人征信系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