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蠻橫男子郭某為攬業務,強迫工廠安排其貨車拉貨,警方前往調查,該男子竟提起鐵錘砸向警察,后駕車狂撞警車,致一派出所巡防員受傷。事后郭某被抓。
12月16日,此案經江西省萍鄉市蓮花縣人民法院審理,以妨害公務罪判處郭某拘役三個月。
據辦案人員介紹,8月17日下午,郭某來到蓮花縣某水泥廠,要求廠方安排其貨車裝水泥跑運輸,廠方未能答應,郭某便將車橫向停放在廠門口的道路上,致使交通堵塞。
廠方負責人勸阻無效,只好報警,蓮花縣公安局良坊派出所民警嚴某等人趕往現場處警。民警找到郭某,要求其將貨車開到一旁,讓其他車輛通行。郭某將車停到一旁,民警嚴某口頭傳喚郭某,要求其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郭某見狀耍賴,不肯去派出所。民警嚴某上前拉郭某,郭某提起先后石頭和鐵錘,要砸向民警,并威脅說誰拉他就砸死誰。
雙方僵持數分鐘,民警打電話要求增援,郭某見狀立即收起鐵錘,爬上貨車,迅速發動,開車沖出廠門。貨車經過民警嚴某身邊,郭某竟加大油門向其猛沖,大叫“我要壓死你”,民警嚴某避開。郭某又先后兩次開車向民警嚴某撞去,嚴某均側身躲開。
隨后,良坊派出所所長張某等人駕駛警車趕到現場,再次要求郭某到派出所接受調查,郭某又加大油門向警車沖去,致使警車撞壞,并造成派出所巡防員胡某受傷。
撞開警車與民警后,郭某奪路而逃。郭某沒逃出多遠就落網被抓。
12月16日,蓮花縣人民法院審理此案時認為,郭某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構成妨害公務罪。鑒于郭某當庭自愿認罪,并已在案發后積極賠償損失,依法酌情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一審判處郭某拘役三個月。(王昊陽 廖秒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