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0月18日,本報以《富女出500萬“借種”?夢想一夜暴富男子被騙》為題,報道了鄭州某婚介所女老板實施詐騙被判刑的消息。
昨日,鄭州市金水區法院再次審結一起類似案件,詐騙團伙主犯、婚介所老板李玉霞和馬敏、劉小紅等7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到拘役四個月不等的刑罰。庭審中,被告人自揭利用“征婚”、“富婆重金求子”、“包工頭的老婆尋激情”等手段詐騙的內幕,更讓人所不齒的是,其中一名“婚托兒”竟說服自己的女兒冒充征婚女。
婚介所老板自揭連環騙
據金水區檢察院一檢察官介紹,有些報紙、雜志上刊登的征婚啟事中的“激情美女”和“重金求子”者,其實就是一些身處小婚介所的女子,她們長期從事婚介工作,從33歲到59歲不等。她們假稱“富婆”、“美女”,騙人錢財。
據檢察機關提供的資料顯示:去年9月至今年5月,李玉霞在南陽路開設婚介所,在媒體上發布廣告,并招聘李天亮、李春華為“紅娘”和“婚托兒”,先后詐騙李某和張某等人大筆錢財。
據李玉霞供述,受害人打來電話后,他們會索要200元至1000元不等的會費,然后才把征婚女子的聯系方式給對方。收會費后,他們會繼續騙受害人再交3000元的公證費,一步一步騙錢。然后,由婚介所一女子冒充征婚女跟對方電話聊天,騙取受害人信任,讓受害人送花。再給對方一個婚介所的電話號碼,稱是花店的電話,對方打電話訂花時,該團伙成員再冒充花店的員工,讓對方給他們的銀行卡打300元的買花錢。如果對方沒有懷疑,他們再以修車等理由,繼續向受害人要錢。騙錢時,只和受害人通電話、發短信,但不見面。
后來,該團伙又刊登一些“富婆”征婚的虛假廣告,輪流值班接聽電話的“紅娘”,則稱要想知道征婚人的信息,需要交會費;而“婚托兒”則與受害人聊天,稱在婚介所存有20萬元的押金,冒充婚介所會計的團伙成員則說戀愛成功后要得到這筆20萬元的誠意金,則需要交納巨額公證費,從而進行詐騙。
受害人:李先生
接連受“包工頭老婆”的騙
今年3月5日,受害人李某在某雜志上看到一則交友信息:“月薪萬元尋電話情人,相處投緣送車房,一千萬為你投資你喜歡的事業……”
李某為見女方——“包工頭的老婆”,先匯了1000元會費,又給女方匯了回鄭州的機票錢,向婚介所匯了3000元公證費。但是,“富婆”承諾的先給他的20萬元誠意金卻一直沒見到。
案件偵破后,檢察官發現,“包工頭的老婆”不僅是“婚托兒”,而且是另一“婚托兒”的女兒。
受害人:張大爺
本不想報案,民警卻給他打電話
與李某相比,受害人張某的遭遇更不堪。張某64歲,4月27日,他在雜志上看到一則廣告,一個名叫孟潔的女子稱,她今年27歲,為給母親治病,委屈嫁給了富翁而生活并不幸福,故尋65歲以內有愛心能照顧她母親的男士;能達成協議,則首付20萬元為他安排生活之需,見面相識滿意后,再付百萬酬謝。
張某試著撥通電話,沒想到卻陷入連環騙。他先被騙去990元會費、3000元的公證費、6000元個人所得稅,到最后也沒得到那筆對方承諾的80萬元的誠意金。
此時,張某才感覺上當,但不好意思報警。4月30日晚上8時28分,張某的手機突然響了,可打來電話的是民警,民警告訴他,警方已將詐騙嫌疑人抓獲,讓他速到當地派出所報案!(記者劉昌武 通訊員趙媛)
僅僅透過電話 人心更難看清
1拋誘餌
登征婚廣告:“重金求子”、“激情美女”
2一騙
騙服務費
3再騙
冒充花店,騙送花費
4再再騙
稱富婆在婚介所放有巨額押金,若男方想得到,需要交公證費、個人所得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