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淼盛曾在北京回龍觀醫院住院13年。記者潘之望攝
陳淼盛曾經是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下稱中石化化工院)的工程師。因被認定在工作期間精神狀態不正常,他被單位送進精神病醫院。在病情好轉后,陳淼盛曾多次要求出院,但沒能如愿。13年后,陳淼盛在醫院猝死,他的妻子認為單位強行送治行為侵權,因此向對方索賠140余萬元。
昨天,此案在市二中院二審開庭。
行為異常被單位送治
陳淼盛生于1943年,廣東人。大學畢業后,他被分配到中國科學院工作。同年,陳淼盛被派至安徽農場勞動,回京后,開始有些“疑神疑鬼”。此后,陳淼盛娶妻育女,并從中科院調至中石化化工院下屬的儀表車間任工程師。幾年后,陳淼盛與妻子離婚,女兒由前妻撫養。
陳淼盛的二哥說,離婚后的陳淼盛變得孤僻,不愛理人。1984年4月,陳淼盛再婚,不幸的是,妻子在幾年后出現精神病征兆。因患精神分裂癥,她于1993年10月16日至1994年5月19日、1995年2月3日至11月30日,分別住院治療。
陳妻的妹妹稱,那段時間,陳淼盛非常焦慮,且很少與人交流,但仍堅持上班。
1995年10月11日,陳淼盛被單位送治于北京回龍觀醫院。當時,陳淼盛的妻子正在醫院治療,不知曉這一變故。在送陳淼盛進醫院時,單位這樣描述:那段時間,陳不喝單位的水,每天背著一個包,里面裝著生活的必需品,用自備的鍋做飯燒水等,以防止別人下毒。有時候會產生幻聽,懷疑別人說他壞話。1990年左右的某次會議上,陳突然送給領導10元錢,稱給其買營養品補養,因為他“聽到”有人說領導生活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