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一紙化驗單打破了四川省簡陽市三星鎮一個三口之家的平靜生活,張小萍、唐立朝夫婦年僅9歲的養女苗苗被確診為惡性淋巴癌。為救女兒,夫婦倆花光了40多萬元積蓄,并負債近15萬元。
就在女兒正處在治療關鍵的時期,唐立朝卻只字未留,“拋妻棄女”,離家出走。面對“逃債”、“婚變”等傳言,張小萍在絕望中尋找著丈夫。然而事情的真相,比她想象中要來得更加殘酷,也更加撼人心魄。
大愛無私 為養女放棄骨肉
時間回到1999年9月16日的那個夜晚。
在家看電視的張小萍忽然聽見大門外發出奇怪的聲音,出于好奇,她打開了房門。一個臉上蓋著草帽,身上裹著破舊褲子的女嬰正在竹筐里哇哇地哭著。也許是出于母親的本能,已有4個月身孕的張小萍趕忙把孩子抱了起來,然而就是這么一抱,張小萍就再也舍不得撒手。
這個棄嬰就是苗苗,她是個女嬰,被親生父母遺棄。經過張小萍夫妻倆的精心照顧,苗苗出落得越來越健康可愛,但是眼見著肚子里的孩子越來越大,張小萍卻犯起了難。“當時我在做生意,養兩個孩子不成問題,但我就怕對苗苗的成長不利。”
其實,張小萍是擔心日后有人說她偏心親生孩子,對撿來的女兒有偏見,會在苗苗幼小的心靈上留下陰影。經過幾天的認真考慮,張小萍做出了一個讓丈夫吃驚的決定:放棄肚子里已經4個月的親生骨肉,一心把撿來的苗苗撫養成人。
雖然丈夫唐立朝堅決反對,不同意張小萍打掉自己的親骨肉,但一想到娃娃的命運掌握在他們夫妻倆的手中,他還是尊重了妻子的決定。盡管不是自己的親生女兒,但唐立朝卻視如己出,三星鎮的街頭便出現了用愛女名字命名的“苗苗照相館”和“苗苗眼鏡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