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名制造假幣人員被公開宣判。 記者軒慧 攝
普通打印機印出假幣數(shù)千萬
市中院昨舉行打擊假幣犯罪宣判大會
四起重大假幣制造案的40名被告被判刑
昨天,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打擊假幣犯罪宣判大會,對四起重大假幣制造案的40余名人員進行了一審宣判,這些假幣家族集團或老鄉(xiāng)集團的人員制造了面值近4000萬元的假幣。
讓人難以相信的是,市面上以假亂真的假幣居然出自一些簡陋的“手工作坊”,使用的作案工具僅為掃描儀、打印機、印刷機等設(shè)備,連水印、金屬線等防偽環(huán)節(jié)居然都是人手加工出來的。
重案一:
打印機印出10元假幣
來自電白的被告人李積球自2008年6月起,購買打印機、電腦、掃描儀等作案工具,在龍崗租了一間房,經(jīng)反復(fù)實驗,利用打印機印制出10元面額的假人民幣。隨后,李積球雇請其姐夫何昌集以及被告人謝偉鋒進行偽造貨幣的活動。李積球團伙將A4空白紙交給一名巫姓男子(另案處理)在紙上燙上“金屬線”,自己再用絲印技術(shù)印制10元圖案以及水印花圖案。隨后,將加工好金屬線及水印花的A4紙用打印機打印出連版的10元面額假人民幣半成品,切割成成品出售。2008年6月至2009年3月,李積球團伙共偽造貨幣1961.6萬元。
無獨有偶,被告人李時升、陳雪珊夫婦掌控的另一制假團伙主要成員也來自電白,也在龍崗租房制造假幣。李時升、陳雪珊夫婦于2006年初開始伙同經(jīng)營打印機生意的被告人謝計田進行偽造、加工100元、20元面額假人民幣的活動,由被告人張永和、張群芳、楊少芬購買并出售。經(jīng)查,自2006年至2009年3月,李時升團伙共計偽造人民幣1504萬元。
兩團伙“大佬”李積球和李時升均被判處無期徒刑,并處罰金50萬元,其余涉案人員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至15年,并處相應(yīng)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