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以下簡稱一分院)出臺《舉報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詳細(xì)規(guī)定了舉報獎勵的條件和范圍、方式等,并現(xiàn)場頒獎。如此詳盡的舉報獎勵規(guī)定在我市尚屬首次,在全國也處于領(lǐng)先。4名舉報者因舉報線索被查實,以各種方式接受了一分院的獎金。他們中的一位,還扳倒了市國稅局原副局長黃亦瑾。
出于安全考慮,昨日僅有一位受獎?wù)邅淼浆F(xiàn)場。“我非常感謝檢察機(jī)關(guān)。”這位舉報者說,檢方這個制度非常好,能提高市民的舉報積極性,舉報人多了,社會就能更安定。他希望自己的事例能鼓勵更多的人挺身而出。一分院副檢察長梁木生為這位舉報者發(fā)放了4500元獎金。據(jù)了解,這4名舉報者共獲得11500元獎金。在征求其他3人意見后,檢方將直接把獎金打入他們的賬戶,其中就包括目前身在外地、舉報黃亦瑾的人。
黃亦瑾是市國稅局原副局長,2005年1月25日,渝中區(qū)一傳媒公司向該區(qū)國稅局申請免征所得稅128萬余元。在接到請示后,市國稅局在是否符合免征條件上存在分歧。為達(dá)到目標(biāo),該公司派出員工找黃幫忙,并承諾給好處。當(dāng)年8月31日,黃為該公司簽署了免稅文件。幾天后,她收到該公司送來的10萬元。黃在被人舉報后遭查處,2008年4月9日,市一中院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追繳違法所得10萬元。(記者 羅璽 采寫)
我市首個檢察舉報獎勵制度出臺,網(wǎng)上發(fā)帖查實后也有獎
舉報犯罪獎勵方式
追繳到贓款的
不滿10萬元的,按追繳總額5%獎勵。
10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給追繳總額6%獎勵。
5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按追繳總額7%獎勵。
100萬元以上的,按追繳總額8%獎勵,但不超過10萬元。
舉報人有重大貢獻(xiàn),經(jīng)報市檢院批準(zhǔn),一分院將給予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內(nèi)獎勵。
貢獻(xiàn)特別巨大的,經(jīng)最高檢批準(zhǔn)后,不受獎金金額限制。
沒追繳到贓款的
一分院酌情給予3000元以下的獎勵。
對查處三人以上或被查處罪犯中有廳局級以上干部的,被查處罪犯中有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查處案件有重大社會影響的,獎金可提高到3000元至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