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張店的李先生遇到一件煩心事:前前后后跑了1個月,也沒能證明自己與親生父親的父子關系。
李先生說,自己從部隊轉業后,就把戶口落到了單位的集體戶上,后來結婚生子,戶口一直沒與父母落在一起。前不久,李先生的父親做手術進行了輸血,根據《獻血法》的規定,無償獻血者的直系親屬用血后,可享用無償獻血者獻血量等額經費退費。“我多次參加無償獻血,累計獻血量已達2200毫升,但在報銷用血費的過程中,卻怎么也無法證明自己與親生父親的父子關系。”李先生說,他的戶口落在了科苑派出所,父親的戶口落在了大張派出所,他去兩個派出所開具父子關系證明,都被告知要到“最后分戶前”的派出所辦理,為此,他來到了公園派出所,但公園派出所的戶籍民警在查詢后告知:“電腦里沒有你們父子曾在一個戶口簿里的記載。”
據介紹,淄博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對公民戶籍實行網絡化管理,數據庫中記錄了在此之后發生的戶籍變更,但在此之前的數據卻無從查詢。
無奈之下,李先生找到淄博中心血站,血站工作人員說:“如果沒有派出所開具的證明,社區居委會開具的證明也可以。”李先生又找到自己和父親所居住的小區居委會,但居委會工作人員表示:“我怎么知道你們是不是父子?”“要證明父子關系,難道非要我們去做DNA鑒 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