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生父親在煤礦打工多年未歸,母親在自己8個月大時離家出走,11年音信全無,伯伯叔叔拒絕撫養,孤女在養父家生活了11年。突然有一天,煤礦寄來32萬元生父礦難死亡撫恤金,這時已經改嫁的母親、大伯、叔叔開始與養父爭當未成年孤女的監護人,為此,都將對方告上了法庭。8月17日,南召法庭第二次開庭審理此案。
32萬巨款起波瀾 叔伯爭搶監護權
去年5月4日,小滿婷的生父因發生礦難死亡,山西煤礦老板賠償死亡補償金32萬元。就是這32萬元,讓滿婷幸福的生活突生變故。在村主任王國俊的主持下,以保管的名義,32萬元被瓜分。喪葬費用花去3萬元,余下的29萬元,滿婷的伯伯和叔叔各拿走了7.5萬元,養父張景付和滿婷一共只拿到了14萬元。在沒有小滿婷簽字的協議上,就這樣把屬于小滿婷的財產給分了。
去年10月份,滿婷的叔叔柳秀德放出了話:“小滿婷是我們柳家的血肉,我要做監護人!睆拇,一場針對小滿婷監護權的大戰拉開序幕。
去年12月,張景付把柳秀德兄弟起訴到南召縣法院,而在法庭調查期間,柳秀德也對張景付提起了反訴。12月28日,滿婷的叔伯和養父在南召縣人民法院城區中心法庭的一次庭外調解中一致同意,把各自手中保管的錢都拿到南召縣人民法院城區中心法庭,交由法庭判決處理。至12月30日,29萬元賠償款已有20萬如數暫由當地法院“保管”。
今年4月19日,南召縣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柳秀德的家人和張景付家人先是爭吵對罵,接著便扭打在一起,后在法警的干涉下雙方才罷手。
二次開庭母親加入 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8月17日,在距離第一次開庭近4個月后,南召縣法院再次開庭審理這起撫養權糾紛案。這一次,小滿婷遠在湖北的親生母親楊華也趕到了法庭,狀告滿婷的養父張景付,要求做小滿婷的監護人。
據悉,楊華在滿婷8個月大時以回娘家為借口,一去再沒回來,并且已遠嫁湖北,又做了母親。當她見到小滿婷,拿出禮品,要滿婷和她一起去湖北生活時,小滿婷充滿敵意地說“我沒有你這個媽媽”,扭頭離開。
由于滿婷的生母不同意調解,法院當天沒有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