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57歲的何大媽晨練時一頭栽進了荷花池,82歲的孫老伯奮不顧身跳入池中救人。大媽心存感激,打算登門道謝,卻被老伯要求找電視臺報社,宣傳一下他的行為。大媽的女兒得知此事,在網(wǎng)上發(fā)帖質(zhì)疑老伯的救人目的,該帖引來網(wǎng)友熱議。
>>救人者孫老伯
要求宣傳為了教育旁觀者
救人的老伯姓孫,連云港灌云人,今年82歲,1944年參加新四軍,1953年抗美援朝之后被分來杭州工作。老伯特別強調(diào),他不是第一個跳進池中的人。“我是第二個跳進池中救人的。第一個跳進池中的也是一個老頭,年紀比我還大,84歲了。”
孫老伯告訴記者,他要求媒體報道此事,不為自己的名聲。“讓我寒心的是,當時在場那么多比我年齡小的人,他們都沒去救,結(jié)果還是我們兩個80多歲的老頭跳進池里。唉——現(xiàn)在做好事的人越來越少了,看見人處于危難的時候肯伸出手搭救的人不多了,所以,有必要把這樣的事情宣傳一下,教育一下旁觀的年輕人。我自己都80多歲的人了,要那個名聲做什么用?”
對于那些懷疑他救人是為財?shù)娜耍瑢O老伯說:“我是退役軍人,參加過抗日戰(zhàn)爭、解放戰(zhàn)爭、抗美援朝,現(xiàn)在每月七七八八加起來收入過萬,你說我還需要什么財?她(指何大媽)說要登門謝我,肯定是要帶點禮物送過來,說實話,我不需要。”“你們小同志,不了解我們,不知道我們這代人的想法。”孫老伯表示,理解一代人要把他同他所處的年代聯(lián)系起來,“我經(jīng)歷的歷史塑造了我的世界觀,我的世界觀指導(dǎo)我的行為。我只是想通過宣傳我的事情感染更多的人。我沒想到這一舉動引來那么多的誤解。”
針對當今社會好事難做、好事不做、做了好事有后顧之憂的現(xiàn)象,孫老伯指出,在這種氛圍下,做了好人好事就越需要多報道。
>>被救大媽
要向組織匯報我想不通
被救的何大媽表示,對于孫老伯所表達的弘揚見義勇為的思想,她是贊同的。“我們當初通電話的時候他也說過,是想為大家樹立個榜樣,好讓大家都學(xué)習(xí)他的精神,提高社會風氣。我覺得這個沒什么錯。”但是大媽對于老伯要求上電視,并讓大媽向組織匯報救人一事的做法還是想不通。
何大媽表示,最近她的身體一直不是太好。“等我腿腳方便了,肯定要去謝謝他的。”
>>被救大媽的女兒
“雷鋒做好事不留名”
何大媽的女兒韓女士,是改革開放后接受新教育的第一代,有自己的想法,堅持自己的原則。談起孫老伯求表揚的事,韓女士對此一直不滿,“本來私下拎些禮物過去謝謝他挺好的,哪有這樣來求表揚的?”
在了解了孫老伯求表揚的用意之后,韓女士還是覺得“難以理解”。她認為孫老伯在記者面前說的和對她們母女在電話中說的不一樣,比如,對記者講他不是第一個跳進池中救人的,而對她們講的時候說是第一個去救人的。雖然她承認了老伯的救人行為,表示感謝是應(yīng)該的,但還是堅持“雷鋒做好事不留名”的想法——“我就是不想讓他曝光。”
事后,記者聯(lián)系韓女士,向她說明真相,希望把誤會解釋清楚的時候,她并沒有完全認同。“我們只是不愿意把自己的隱私曝光。既然已經(jīng)這樣,要弘揚正氣,就弘揚吧,就算是我們吃了個悶虧。”據(jù)《青年時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