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杞縣一男子劉某,在酒后翻墻進入同村鄰居家院內,以暴力手段將同村一女孩強奸,潛逃十五年被警方抓獲。日前,當地法院以強奸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
1995年2月21日,河南湖崗鄉村民劉某醉酒后,到大街上閑逛。遇到堂弟劉某某(已被判刑),兩人便商量到同村獨居的女孩小蘭家中玩耍。 此時夜已經深了,村內很多人家都是大門緊閉?吹叫√m家的大門緊鎖,劉某和劉某某就翻墻進入院內,敲門要求進屋。聽到有人喊自己,謹慎的小蘭起床,拎了一根木棍,打開房門后,看到是同村的劉某和劉某某,問有啥事,酒后的劉某直白地對小蘭說想非禮她。小蘭十分羞惱,用棍向劉某掃去。躲過木棍的劉某,一把搶過棍子,向小蘭身上打去。同時將小蘭摁到在地,將其強暴。 而后,劉某不但沒有絲毫的害怕和羞愧,反而拉著小蘭來到屋內,躺在小蘭床上聊天。劉某某在一旁不但不勸阻,反而以語言相威脅。害怕之下的小蘭,不久再次被劉某強暴。次日天亮,劉某和劉某某離開后,小蘭才哭著向居住其它院落的父母哭訴,報案。
案發后,劉某為了躲避法律制裁,潛逃到南方打工。公安機關多次對其進行抓捕,均未果。十五年后,根據群眾就舉報,才將劉某抓獲。當地法院以強奸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記者 周梅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