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12·27”大興滅門案殺人男子張武立,同岳父岳母一起,將中國人壽北京分公司訴至法院,要求保險公司對妻子購買的保險進行賠付,支付3.1萬余元。保險公司表示,公司并未拒絕賠付,只是對方一直沒有申請理賠。
張武立及其岳父岳母訴稱,去年11月26日,張武立的妻子田女士作為投保人,與中國人壽簽訂了一份保險合同。次日,保險合同生效。12月27日,投保人田女士被張武立殺死。由于保險公司沒有履行保險責任,他們向法院提起訴訟。由于張武立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張武立的父母作為其監護人參與起訴。
目前,張武立仍在精神病院繼續接受治療。
“事情已經出了,誰也拿他沒轍。”張武立的岳父田先生說,雖然他和張武立都是原告,但他和張武立并沒有什么聯系,整個訴訟都通過律師操辦。
中國人壽有關人士表示,客戶對保險了解不多,在事發后并沒有聯系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因此保險公司才沒有進行賠付。此外由于田女士沒有指定受益人,且張武立又是行兇者,案情比較復雜。
中國人壽的代理律師秦先生表示,中國人壽已經受理了該理賠,只是要確定被保險人田女士的繼承人。
田先生則稱,保險公司態度積極,他準備撤訴。
■ 事件回顧
精神病男殺死妻兒后免責
2009年12月27日清晨,家住北京市大興區清澄名苑小區的張武立持刀殺死妻兒,并蘸著鮮血在家中墻上寫下“為了人民”的血字。
案發后張武立曾試圖自殺,但最終向警方自首,稱當時是被魔鬼纏身,不能自控。
張武立事后被診斷為患有精神分裂癥,案發時正處在發病期,受病癥支配喪失實質性辨認和控制能力,不具有刑事責任能力。
事發后,殺人者張武立被送往精神病醫院強制治療。目前,張武立仍在接受治療。(記者張太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