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質調查局對近期各地出現的“天坑”實地調查發現,所謂的“天坑”并非與地震有關的異常現象,而是地面塌陷,屬于一種地質災害現象。
記者25日從中國地質調查局獲悉,近來媒體陸續報道,我國南方廣西、湖南、四川、浙江、福建等省區,頻繁出現“天坑”,被誤傳為是地震前兆,造成一定程度社會恐慌。中國地質調查局迅即組織南京地調中心、成都地調中心、武漢地調中心,廣西、湖南、四川、浙江、福建等省區地調院和地質環境監測總站,選擇影響較大的“天坑”開展了實地調查。
調查結論認為,這些所謂的“天坑”,實際上是地面塌陷,是一種地質災害現象,主要發生在巖溶區,因長期干旱、強降雨等氣候因素和工程建設、地下水抽采、礦產開發等人為活動引發形成。
經過中國地質調查系統對8個較大“天坑”的實地調查,發現均具備常見地面塌陷特征和形成條件,不是與地震有關的異常現象。據調查,這些“天坑”屬于兩種類型的地面塌陷。一是巖溶塌陷,如四川長寧縣硐底鎮、湖南岳麓軍營村、湖南寧鄉大成橋、廣西來賓吉利村、浙江黃衢南高速、福建大田下地村等地的“天坑”。二是松散碎屑沉積層塌陷,如四川大邑縣新場鎮和四川崇州懷遠鎮的“天坑”。
據介紹,巖溶塌陷多發生在有第四系松散沉積物覆蓋的隱伏巖溶區,主要情形一是巖溶含水層地下水位大幅度波動,上覆第四系松散沉積層承受的頂托力(水壓力)發生較大變化,在隱伏溶洞較發育的地區極易產生塌陷。二是降水入滲過程中和溶洞自身地下水(地下河)的長期溶蝕,造成下伏溶洞垮塌,引起上覆第四系松散層塌陷。巖溶塌陷通常受斷裂構造控制,成帶出現,并常伴有地裂縫出現。
松散碎屑沉積層塌陷,多發生在第四系和第三系碎屑沉積物中。若為第四系松散沉積層,含水層顆粒一般較細,以粉細砂為主;若為第三系碎屑沉積層,含水層一般較破碎,結構疏松。松散碎屑沉積層塌陷多因地下水過量開采、地下水位下降,使得孔隙水壓力變小,含水層骨架被破壞,沉積物自重造成地面沉降,引起塌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