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貸新政出臺后,為省錢,一些夫婦不惜以“假離婚”來規避房貸新政。但這個看似精明的主意,可能會省錢,也可能會給婚姻生活及家庭和睦埋下隱患。針對假離婚現象,律師力陳其三大風險。
新婚夫婦閃電離婚
竟為規避房貸新政
今年3月領取了結婚證的小潔(化名)是鄭州市的一名注冊會計師,丈夫是一名IT界高管,夫妻二人都是所謂的“金領”。5月,小潔和丈夫離婚的消息令雙方的親友大跌眼鏡。對娘家問離婚緣由,小潔漫不經心地說:“我們是假離婚,沒什么大不了。”原來,小潔和丈夫離婚是為了規避國家二套房貸新政。
國家日前發布《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明確要求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
該項政策從4月1日起開始實施,小潔的丈夫決定在老家長沙購買第二套住房。“我們買的是總價50萬元左右的復式房子,按首套房貸政策的話,首付最低只需10萬元,而按二套房政策的話,首付最低25萬元,一次性支付的壓力就多15萬元;貸款利率方面,二套房貸則得上浮10%,算下來月供相差約415元,利息總額相差近10萬元。”小潔說。
為了節省這20多萬元,小潔和丈夫離了婚。“這是售樓部小姐給我們出的主意,說能省錢,只要夫妻感情不變,過一年半載再復婚就行了。”小潔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