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重慶籍來上虞打工者劉某遭劫后,窮追歹徒不舍,并在搏斗中將歹徒刺死。事情發生后,有人說男子奮勇追賊,屬正當防衛;也有人認為這樣做屬防衛過當……目前,劉某已被上虞警方刑拘。
6月2日晚,在上虞市豐惠鎮打工的重慶籍男子劉某與女朋友在鎮影劇院旁的公園閑聊,突然遭到3名手握刀具的貴州籍男子搶劫。劫匪在搶得兩只手機后,分頭逃跑。見有歹徒落單,劉某立即追了上去,在扭打中,劉某一把奪過刀猛刺歹徒幾下后,回到租房。
受傷歹徒由于失血過多當晚死亡。警方通過努力,將持刀搶劫的另外兩名嫌疑人粟某和周某抓獲。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許多市民認為劉某系正當防衛,甚至還有市民愿意為劉某提供法律援助。
一市民稱,我國刑法第20條第3款規定,公民在遭受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時,享有無限防衛權。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但也有市民稱劉某屬防衛過當,“追賊應該,但怎能將賊刺死呢!” (通訊員 范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