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鶴樓票價漲六成 未聽證遭質疑
武漢物價局:只是“調價”,毋需聽證
針對日前引起爭議的武漢黃鶴樓門票漲價60%未聽證事件,湖北省物價局表示,黃鶴樓公園門票漲價至80元屬于政府重新制定價格,不是漲價。同時,湖北省所有旅游景點的門票都未列入《湖北省價格聽證目錄》,因此黃鶴樓調價不需要聽證。
從今年4月1日起,黃鶴樓公園門票從50元漲至80元。由于漲幅高達60%,漲價前卻未舉行聽證會,武漢一位市民查閱相關法規后質疑漲價違規,決定狀告湖北省物價局。目前,法院尚未決定是否立案。
武漢大學社會弱者權利保護中心草擬的起訴書上,就黃鶴樓漲價提出三點質疑:第一,黃鶴樓一次調價高達60%,違反了由湖北省物價局印發的《湖北省游覽參觀點門票價格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該細則還規定門票調整要向社會公示兩個月。但黃鶴樓調價的批復時間是2月3日,4月1日起執行,不足兩個月。第三,國家相關文件規定,實行政府定價的門票價格調整,應按規定進行聽證。
湖北省物價局表示:這次調價是重新核定價格,不是漲價,二者性質不一樣。重新核價是由政府重新制定價格,沒有任何上限,由政府評估后再行定價。而且湖北省所有旅游景點的門票都未列入《湖北省價格聽證目錄》,因此黃鶴樓調價不需要聽證。
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武漢大學社會弱者權利保護中心主任林莉紅分析指出,重新核價有三種結果,比原價高、保持不變、比原價低,即提價是重新核價的結果之一,因而重新核價凡遇提價仍需遵守有關限幅規定,從法律角度講,任何政府定價都應該依法舉行聽證會。 (記者 田豆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