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不想起訴,但是孩子總對我說她媽媽不好,所以多次鼓動我起訴她媽媽要撫養費。”近日,哈爾濱市道里區法院調解了一起女兒訴母親要撫養費的案件,調解成功后,市民陳名(化名)對法官說出了自己的心里話。原來,陳名與妻子協議離婚后,其母親經常向孫女灌輸陳的妻子是“壞女人”的思想,久而久之,使女兒在心里敵視母親,并多次鼓動父親起訴母親要撫養費。
“你媽媽是壞女人”
今年42歲的陳名是哈市某單位員工。1996年,陳名與在一家商場當售貨員的梁平(化名)結為夫婦。1998年,女兒小琪出生。陳名的母親是一名普通的家庭婦女,丈夫早逝,陳名結婚后,他們生活在一起。
據陳名說,母親看不慣年輕人的一些生活習慣,不是嫌妻子對家務不上心,就是嫌妻子花錢大手大腳。時間長了,婆媳二人矛盾不斷,他夾在中間非常尷尬,與妻子之間的感情也出現了裂痕,再加上母親始終認為妻子不合格,最終二人在2006年協議離婚。離婚后,撫養小琪的任務主要由陳名母親承擔。
由于小琪自小就在奶奶的照顧之下,所以祖孫的感情非常深。奶奶經常對小琪說,她的母親是一個壞女人,把她和父親都拋棄了,之后還對小琪說了一些關于她母親的很多壞話。
女兒鼓動父親告母親
由于奶奶長期的灌輸,久而久之,小琪認為母親就真的是一個“壞女人”,于是她在心里敵視母親,以至于母親到學校去看她,她都不愿意見。
去年3月的一天,小琪突然對父親說:“媽媽不給我撫養費,咱們上法院管她要。”陳名聽后吃了一驚。經詢問母親才知道真相,原來協議離婚時,考慮到當時梁平的經濟水平,所以沒要求前妻每月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后來母親聽說梁平找了一個有錢的丈夫,就經常對孫女講,“你媽現在有錢了,她也不給你撫養費,心里根本沒有你這個女兒,不行,上法院管她要。”
陳名最開始并不同意女兒的做法,但是女兒多次鼓動他,無奈,今年4月,作為女兒的監護人,以女兒的名義將前妻起訴至道里區法院,討要撫養費。
女兒執意不理母親
據法官介紹,接手案件后,她找來了梁平詢問情況,但是梁平也很委屈。梁平說,自己并不是不承擔母親的義務,她經常給女兒買吃穿用的物品,有時還給錢,但是女兒的奶奶卻不接受,還不讓自己見女兒。對于女兒起訴自己,她感覺非常傷心。
法官決定調解,梁平同意每月給女兒拿撫養費。不過在調解結束后發生的一幕,讓法官心里覺得非常沉重。“調解中,陳名與前妻能和平對話,沒有沖突,但女兒卻始終不正眼看她的母親,母親試圖與女兒說話,但是女兒卻將頭扭到一邊。調解結束后,女兒怒氣沖沖快速走出法庭,盡管母親在后邊追趕并喊她的名字,但是她仍然不回頭。”
記者手記:
婆媳矛盾歷來是很糾結的問題。本案中,作為婆婆,陳名的母親不應該給兒子和兒媳的關系上不斷添加不和諧因素,作為奶奶,她也不應該向孫女長期灌輸其母親是“壞女人”的思想。畢竟她們是親生母女,還有比這更親更重要的關系嗎? 夏德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