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前簽的是胃癌姑息切除手術同意書,在家屬不知情的情況下,醫院將患者“受腫瘤浸潤,不宜分離”的脾臟切除,患者術后因腎功能衰竭等搶救無效死亡;颊呒覍俨粷M華信醫院未盡告知義務。前天,醫院承認在手術告知的溝通上未做到位,但當時“也是為病患考慮”,并稱以后會加強這方面的意識。
77歲的魯桂清去年確診胃癌,在北京華信醫院化療了6周期。經家屬同意,醫院為其進行胃癌姑息切除手術。3月29日,魯桂清和家屬看到《手術同意書》上擬行的手術分別是:剖腹探查術、胃癌姑息切除術和備空腸造瘺術后,簽字同意。
魯桂清的兒子甄先生回憶稱,隔天,手術進行到上午11點時,護士拿出魯桂清的脾臟并稱該器官已有病變!拔覀儺敃r就愣了,手術前沒說要切脾啊。”下午1點左右,手術室里的大夫告訴家屬手術成功,將準備縫合。家屬等到下午4點左右時,卻又被告知魯桂清肝上有囊腫,切除時大出血。守在手術室外的家屬們當時就蒙了,“明明是胃切除手術,你給我切了脾,還動了肝,卻不跟家人說一聲,這是什么道理?”
術后,魯桂清一度在重癥監護室治療,隨后轉入普外病房。4月20日,魯桂清因腎功能衰竭等搶救無效死亡。氣憤的家屬久久不肯將魯桂清的遺體運走,在病房擺起靈堂。院方因擔心影響工作秩序、引發傳染病而報警。4月21日,經警方調解,家屬將遺體移往太平間。
前天,院方解釋稱,其實在《手術同意書》上已有相關意外和并發癥的說明,但說得比較寬泛,一方面患者家屬沒有仔細看,另一方面醫院也的確沒有就相關條款作詳細解釋,院方承認在溝通上未做到位。
院方在該同意書上指出的意外和并發癥條款是:“肝臟探查如果轉移癌灶能切除則予以切除術”,以及“術中脾動靜脈等重要血管損傷大出血……”
醫院與死者家屬都表示要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此事。院方稱,以后會加強術前和術中與病人家屬的溝通,以履行告知義務。(記者陳婷 實習記者文姝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