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我,請娶我為妻,并給我房子和車子。”不少“80后”女性對男友提出了這樣的條件。連日來,廣東湛江、茂名兩地“80后”女性受訪時均表示,讓另一半“賣身為房奴”,其實只是想為婚姻“加把鎖”,為自己未來的家庭生活打好堅固的經濟基礎。
小英和未婚夫都是“80后”。小英是湛江市區某公立學校辦公室文員,而未婚夫是研究生,在一外企營銷部門工作。因為未婚夫工作不穩定,兩人一直沒有步入婚姻的殿堂。去年底,倆人看中一套房子,未婚夫貸款買房,并付了首期8萬元人民幣,每月按揭還款1200元,正式步入“房奴”一族,并打算今年10月結婚。
“以前沒買房子的時候,未婚夫總在不斷跳槽,我深受離別之苦,為此我跟他沒少吵架。成了‘房奴’之后,未婚夫終于做出長遠的事業定位,表示不再輕易跳槽,為我們的未來踏踏實實工作。”說到這,小英一臉的幸福,“未婚夫自嘲說雖然成了‘奴’,卻多了一份自豪。”
而在茂名從事新聞工作的小丹表示,自己經濟條件不錯,之所以要求男方買房置車才結婚,其實是希望自己的另一半“善于理財”,為養老和撫養后代打好根基。
“我拒絕過不少沒房沒車的追求者,所以我被人指責很現實很拜金。其實那些追求者的工資都挺高,就是花錢如流水,又不敢進行投資開源,首期都拿不出來,想‘奴’也‘奴不起’。現在房子、物價都在漲,男人不懂理財,婚后怎么擔起養育一個家庭的責任?”
結婚剛滿一年的小夏坦言,要求丈夫做“房奴”,是因為身為獨生子的丈夫“以前太不懂事了,總認為‘餡餅是從天上掉下來的’”。
“我們都沒有正式工作,家境也一般。戀愛時,我打工,他啃老。他不了解父母的付出,更不想奮斗。于是我提出先供樓后結婚,還是他父母幫忙付的首期。婚后,丈夫覺得愧對家人,才開始跟著別人學做生意,人也穩重孝順多了。”
有社會學者認為,在婚姻中,男女都必須承擔維系家庭的義務和責任,婚姻也因為有了“承擔”才能更有意義。“80后”女性的“逼夫為奴”的擇偶標準其實是現代社會對男性責任承擔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