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一陌生男子電話后,江西瑞昌一女子隱瞞自己已結婚生子的事實與其談朋友,并在丈夫教唆下設騙局詐婚,6日,記者從瑞昌市人民法院獲悉,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這對荒唐夫妻拘役四個月及管制二年并各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2009年8月的一天,未婚男子李某誤將電話打到了被告人陳某手機上,與其他人不同,兩人不是匆匆掛掉電話,而是交起了朋友并通過電話經常聊天。在與李某打電話、發短信的過程中,被告人陳某隱瞞了自己已結婚生子的事實,并以假名張甜的名義與李某通過電話談起了戀愛。
陳某的丈夫羅某知道這件事后,不但沒有制止妻子,反而認為找到了生財之道,隨后以張甜哥哥的身份自居,欲假扮成小舅子設局騙取李某的錢財。2009年10月份,被告人羅某、陳某以索要路費為由,騙取李某人民幣500元。2010年1月份,被告人羅某、陳某以索要結婚聘禮為由,騙取李某人民幣12500元。
2010年2月份,當被告人羅某、陳某再次向李某索要人民幣12500元時,被李某發覺可疑,遂公安機關報案。案發后,當被告人羅某健因形跡可疑接受公安機關盤問時,即如實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實。被告人陳某隨即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兩名被告人亦主動退還了全部贓款。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羅某、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予以處罰。鑒于被告人羅某因形跡可疑接受公安機關盤問時,即如實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實,依法可以自首論,可從輕或減輕處罰。被告人陳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可從輕或減輕處罰。兩名被告人在庭審過程中主動認罪認罪態度較好,且系初犯,已全部退贓,酌情可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