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義烏3月26日電(見習記者 朱麗珍 通訊員 陳英俊)俗話說家賊難防,浙江義烏的陳女士這回深刻理解了這句話——因為疏于防范,一名在她家做了近10年的保姆先后偷走16萬多元的財物,陳女士發現時,距保姆第一次得手已有一年多。昨天,這名保姆因犯盜竊罪,被義烏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兩萬元。
陳女士是義烏某公司的老板娘,2001年她雇請了江西玉山人黃杏松料理家務。由于黃杏松做事勤快,陳女士就讓她住在家里,對她非常信任。
因為日常忙于生意,陳女士家中往往只有黃杏松一個人。時間久了,黃杏松發現陳女士家中值錢的東西非常多,貴重物品和現金也時常隨意放置,貪圖錢財的黃杏松動起了歪腦筋。
2008年8月的一天,黃杏松在整理家務時,發現陳女士的手提包遺忘在臥室里。她乘機將包里一只紫色的錢包偷走,可是錢包里裝的現金并不多。這時,黃杏松想到這只錢包一定價值不菲,就把它帶回了老家。
而事發后經調查發現,黃杏松偷走的是一只紫色Dior錢包,價值4200多元。據義烏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員介紹,按照法律規定,盜竊價值超過2000元以上的屬數額較大,應追究刑事責任。黃杏松第一次下手就超過了盜竊罪的定罪起點。
雖然第一次作案后擔心“東窗事發”,但不久后黃杏松發現陳女士壓根就沒注意到丟了東西,她的膽子也漸漸大了起來,并注意到陳女士家的貴重物品都放在臥室的五斗柜內,于是開始琢磨打開五斗柜。
兩個月后的一天,黃杏松偷偷拿了五斗柜的鑰匙,并趁家里沒人時打開了五斗柜。柜子里的東西讓她心動不已:一只翠綠色的翡翠手鐲,兩張義烏某超市的購物卡,還有一沓花花綠綠的紙幣。隨后,黃杏松把翡翠手鐲帶回老家,購物卡和那沓外幣也被她兌換成人民幣寄了回去。
事后調查發現,黃杏松偷走的翡翠手鐲價值8萬元,兩張購物卡價值4000元,那沓外幣里包括歐元、美元和英鎊等,折合人民幣6萬余元。而按照法律規定,盜竊價值超過10萬元的屬數額特別巨大,應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幾次盜竊都沒被陳女士發現,黃杏松的徹底放開了,開始盯上現金。2009年7月31日至8月初,黃杏松從柜子里的幾萬元現金中偷走了4900元現金,并利用整理陳女士大衣柜的機會,從大衣柜的手提包里偷了5000多元現金。
多次之后,陳女士已發現家里的錢經常變少。剛開始還以為是被兒子拿走的,可兒子外出讀書后,家里的錢仍會“不翼而飛”,陳女士這才懷疑是被黃杏松偷了。2009年8月19日晚,陳女士找黃杏松談話,黃杏松承認偷了歐元和9900元現金,他當晚就把9900元錢還給陳女士,后來又分幾次退回了幾萬元錢。
然而仔細檢查后,陳女士發現家里財物“不翼而飛”的遠遠不止幾萬元錢這么簡單,可黃杏松堅決不承認偷了別的東西。無奈下之,陳女士到派出所報了案。隨后,義烏警方在黃杏松老家搜出大量陳女士被盜的物品。鑒于黃杏松自愿認罪,且大部分贓款追回并返還陳女士,法院作出了如上判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