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砍人百余刀,只因“害怕對方復活”
檢察官:近年來青少年犯罪與網游相關的超過60%
昨日,記者從新密市檢察院獲悉,因擔心偷拿同學家手機被告發而砍了同學母親上百刀的張嘉(化名)今年才剛滿15歲,他被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依法批準逮捕。據了解,張嘉沉迷于網絡游戲,他甚至分不清現實與虛幻,“害怕對方復活”是他對自己殺人行為的全部解釋。
【案件回放】
15歲中學生刀砍同學母親
張嘉家住新密市劉寨鎮,案發前是新密市某中學的學生。
2月20日21時許,張嘉被母親責罵,他懷疑同學張某告發他私自花掉100元壓歲錢,遂攜帶家里的菜刀翻墻至張某家。在張家遇見張母薛某,張嘉借口幫張某拿手機,騙走了張某的手機。在回家路上,他擔心薛某今后會向父母告狀,于是返回張家用菜刀朝薛某猛砍。經鑒定,被害人薛某身上總共被砍了100余刀。
2月27日,當被問起“怎么會砍薛某那么多刀”時,張嘉說:“害怕對方復活。”他說,平時喜歡玩網絡游戲,很多打打殺殺的游戲人物死后都能復活,而復活一次需要2元錢。在用菜刀砍薛某時,他腦子一片空白,心中只有一個念頭:不能讓其復活。張嘉說,要是薛某復活,自己肯定會挨打。
【相關分析】
網游少年容易有暴力傾向
對此,鄭州一專職網游編輯張某說,熱門網游絕大多數是以“殺人殺怪、升級、獲取更高級別裝備”為主要模式的。“與普通的單機游戲不同,網游是永無止境的循環,打多少級也打不完,這里沒有最終結果,沒有時間限制。也許今天你還是整個服務器上級別最高、裝備最好的,但兩天不上網就可能被成百上千人超越,這是此類游戲最吸引人的地方。”
對于張嘉的犯罪,市八院心理專家分析后認為,其“害怕對方復活”而砍人,是典型的混淆虛擬世界和現實生活、沉迷網游的青少年所為。經常玩網游的青少年,有暴力傾向的比例是普通人的4至5倍;沉溺網游的孩子,經常分不清現實與虛幻,變得冷漠、孤僻、叛逆,缺乏人情味。在網游里,他們殺死對方就可以得到好裝備,于是PK、仇殺、打劫、偷盜成了一些玩家在虛擬世界里的全部生活。
網絡誘發的青少年犯罪主要有4類
2009年,在新密市檢察院辦理的64件10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強奸、搶劫等嚴重暴力犯罪的有76人,其中半數以上的受到過暴力、色情成分網絡游戲的影響。新密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陳松波說,近年來在青少年犯罪中與網游直接相關的超過60%,網絡誘發的青少年犯罪主要有以下4類:
過度沉迷型。一些癡迷網絡的未成年人由于沒有經濟來源,無力支付網費,但又抵擋不住網絡游戲的誘惑,容易走上搶劫、搶奪、盜竊等犯罪道路。
盲目模仿型。網絡游戲多帶色情、博殺、武斗等情節,使一些癡迷網絡游戲的未成年人大受影響,甚至效仿。
網吧犯罪型。一些長期在網吧上網的未成年人,熟悉網吧環境和人員情況,認為有機可乘,選擇網吧作為作案地點進行盜竊、搶劫,將出入網吧的人員作為犯罪對象。
利用虛擬型。越來越多的未成年人喜歡上網聊天,甚至沉溺于虛擬的網絡交往,有的人利用未成年人容易輕信他人的弱點構筑陷阱,讓未成年人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防范對策】
學校、家庭和社會一起努力,建議制定相關法律
如何杜絕青少年沉迷網游帶來的惡果?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副教授張建成提出了自己的建議。
一是加強基礎教育,延伸義務教育,擴展職業教育。二是加強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三是學校、家庭和社會各方應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四是增強未成年人自身防范意識。
張建成說,社會、學校和家庭應攜起手來,共同為孩子創造能夠滋養生命的教育,關注青少年的生命成長、情感體驗和人格培養。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副教授馬瑞麗則表示,有關部門要按照對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互配套的工作機制,逐步建立綜治、法院、檢察、公安、司法行政聯席會議制度,鞏固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職能體系,在適當時候把未成年人輕罪犯罪記錄消滅制度、社會調查制度、刑事和解制度等上升為法律。
馬瑞麗說,我國雖然先后制定了80余部法律法規,但缺乏必要的網絡基本法。盡管2003年頒布的《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以部門規范性文件的形式對網絡游戲進行了規范和管理,但立法等級不高,對相應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不大,對如何促進網絡游戲的發展沒有作出規劃和引導,如何減少網絡游戲對未成年人的不良影響也沒有作出規定。
馬瑞麗建議:一是制定互聯網基本法,規定管理互聯網的統一主體模式,規定互聯網運營商的義務和責任等。二是修改和完善現行的法律法規,出臺網絡游戲分級管理制度,分年齡階段規定適宜未成年人的網絡游戲的標準和內容。三是制定專門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法”,既鼓勵青少年積極使用網絡,又盡力保護青少年不受網絡不良信息的侵害。四是建議增設“制作、傳播有害網絡游戲罪”罪名,既可增大法律震懾力,也使打擊制作、傳播有害網絡游戲行為有了法律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