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的張亮45歲才談戀愛,可辦理結婚登記時,發現自己竟變成了“離婚”,氣得女友拂袖而去。眼看著年輕漂亮的女友遠去的背影,張亮欲哭無淚,四處討要“清白”。在好心人的幫助下,最終找回了“清白”,也和女友喜結連理。3月14日,記者采訪了這起怪事。
吃驚 結婚登記時發現自己“離過婚”
張亮今年已經45歲了,年輕時因打架被判刑5年,刑滿出獄后,親戚朋友介紹了好多女友,都因為他有犯罪前科告吹了,不挑剔他犯罪前科的,也因為他目前沒有正當職業而不肯相處。一直熬到40多歲,張亮還是“光棍”一個。
兩年前,張亮自謀職業做起了小買賣,肯吃苦加上運氣不錯,生意紅火起來。去年,他雇了一個南方女孩小麗幫忙,小麗剛滿30歲,模樣俊俏,性格有些像北方人一樣直率。經半年的接觸,二人產生了火花。知音難覓,兩人很快就到了談婚論嫁地步。
今年春節前,張亮和小麗來到皇姑區婚姻登記處登記,卻發現自己戶口簿上婚姻狀況一欄竟然是“離婚”。工作人員要求其出示離婚證,但張亮聲稱自己從未結過婚。
“你結過婚了,為什么騙我說沒結婚?”小麗大為惱怒,立即提出分手。張亮連連解釋,但女友根本聽不進去,“戶口簿還有錯?你這個人不誠實!”
委屈 定要證明自己從未結過婚
眼看婚事要泡湯,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安慰他,“戶口本是派出所辦的,你到派出所查查看。”情急之下,張亮拽著女友找到了三洞橋派出所。經過查詢,張亮的戶籍一欄確實登記著“離婚”。又找到社區、法院等多個部門,都無法證明他的未婚身份,甚至有人勸他,“你都40多歲了,未婚和離婚有啥區別?”
“不行!未婚還是離婚,能證明我的誠信與否,小麗看上的就是我的老實、正直。”張亮委屈得掉下了眼淚,派出所長馬武軍聞訊趕來詢問情況并好言相勸。
經過查詢,1993年戶籍普查時,社區證明張亮與一個叫娜娜的女子結過婚,當時他正在服刑期,娜娜又離開他了,所以在落戶時就被注明為“離婚”。而事過多年,張亮聲稱自己從未登記過。
欣慰 派出所長幫找回了“清白”
馬武軍所長和戶籍民警田淑華為弄清事實,調閱了1993年張亮的戶籍檔案,接著多次到皇姑區婚姻登記處、皇姑檔案局查閱資料,均沒有查到張亮的婚姻檔案情況。
派出所長親自走訪了張亮當年的老鄰居,想方設法找到了娜娜,并請她出示了其與現在丈夫的結婚證、戶口本,從而準確認定,張亮的確是未婚,張亮當年與娜娜只是處對象。
最終民警認定是1993年的戶籍普查出現了錯誤,他們以最快的速度為張亮更正了戶籍信息,將標注為未婚的新戶口本送到張亮手中,并對以往的過失表示道歉。馬武軍還特意代表全所民警為張亮和小麗送上了祝福的鮮花。
春節過后,小麗和張亮辦理了結婚登記,在結婚登記后的第一時間就把喜糖送到派出所,感謝民警為他們解了難題,成就了這一段好姻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