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鄭州2月26日(吳揚 王彥軍 吳成龍)2月26日,在鄭州“開張”僅10天就被警方搗毀的一個“酒托女”團伙,在鄭州金水區法院一審宣判,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至一年兩個月不等。這是河南省首例“酒托女”受審案,5名被告人均來自外省,其中,兩名“酒托女”還是剛畢業的女大學生。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劉武、向東、于鑫、文弟、伊利(均為化名)伙同劉剛、王偉(二人均另案處理)從2009年10月20日到10月30日,在鄭州市金水區黃河路與姚砦路交叉口兩岸咖啡館,讓被告人于鑫、文弟、伊利假扮成“酒托女”以網上聊天、網上征婚、異性交友的方法騙取男性被害人信任,再通過“酒托女”與受騙男性見面并將其約至該咖啡館消費,然后用廉價紅酒或者摻雜雪碧的紅酒以高額價格出售給被害人。并約定了提成比例,被告人劉武負責協助管理“酒托女”,并給“酒托女”提成;被告人向東負責管理店內服務員,配合“酒托女”誘騙客人消費。
該團伙規定,“酒托女”每月完成4萬元的“銷售”任務,可拿30%提成;若完不成,拿25%。該團伙中,劉剛總負責,王偉(另案處理)負責在網上發布婚戀、異性交友信息,若有男性聯系,王偉就提供給“酒托女”。
劉武負責協助劉剛管理“酒托女”,并給“酒托女”提成;向東則負責管理店內服務員,配合“酒托女”騙客人。
2009年10月27日,于鑫將受害人董某約至兩岸咖啡館,后又叫來文弟、伊利,3人誘騙董某消費3200元。
同年10月28日,兩岸咖啡館再次上演騙局,董某某被“酒托女”誘騙消費了10821元,后董某某報警,劉武出面退還2000元。
同年10月29日夜,受害人張某被于鑫騙至兩岸咖啡館,文弟和伊利如約隨后出現,張某最終消費了10600元。張某于當晚報警,上述5人被抓,劉剛、王偉在逃。至此,在鄭州“開張”10天的“酒托女”團伙被搗毀。
落網后,該團伙成員曾供述,他們到鄭州的10天里,十來個“酒托女”平均每人約見了3個以上的男子,有的“酒托女”騙了一兩萬,有的“酒托女”騙了三四百元。“酒托女”的目標主要是大齡男士,特別是一些“有其他想法或想發生一夜情”的男士,更容易上當。
她們行動時,有人主要負責觀察客人的錢包,看客人有多少錢、是否帶有銀行卡,并把這些信息及時反饋給“頭”;“頭”再給“酒托女”發短信,“酒托女”會根據客人帶的錢數,想方設法點酒。客人如刷卡,有人會查到余額,余額數目也會及時通知到“酒托女”。“酒托女”點酒水時,一般都是從便宜的開始點,再慢慢點貴的,直到客人承受不了才收手。
金水法院今日對此案作出一審宣判。劉武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向東等四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至一年不等,并處罰金。宣判后,幾人表示要考慮后再決定是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