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假扮“小姐”發短信引人上鉤,第二步稱對方強奸自己妻子實施詐騙,前郭男子張某自以為找到發財妙計。可是張某沒想到,上當的男子竟然無錢可出。一怒之下,張某竟主動報警稱對方強奸。結果民警慧眼如炬,發現了張某的“貓膩”。近日,張某被前郭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了有期徒刑四年。
第一步
扮成“小姐”騙人上鉤
去年7月上旬,張強(化名)在去前郭縣岳父家串門的時候,在岳父手機中看到了一條奇怪的短信,發信人手機尾號是1517。這條短信的內容大意是,張強的岳父曾經往這個號打電話了,是機主的丈夫接的,她不方便接聽,就發來一條短信解釋。
張強挺好奇,就用自己的手機往這個手機發短信:“你好,1517你忙什么呢?”結果對方沒有回信。第二天,對方的短信發到了張強的手機里,問他是誰。之后幾天,雙方互發短信聊了起來。對方告訴張強自己是“小姐”,就住在離張強家不遠的長山鎮,還可以陪張強“玩玩”,還介紹了賣淫的價格。
去年7月10日19時左右,“1517”給被害人發了幾個短信,約他當日22時以后見面,張強色迷心竅,答應赴約。
第二步
假扮夫妻敲詐兩萬
張強沒想到,這個短信是張某精心編造的“陷阱”。張某真正目的是想將他騙到自己的出租房后實施詐騙。為此,張某還找來趙某假扮自己的妻子,即短信中提到的“小姐”。當日22時許,張強騎摩托車到長山鎮,并打電話詢問對方詳細住址。此時接電話的正是趙某。她告訴張強住址后,特意穿上由張某提供的裙子去接張強。而張某則在屋里藏好等魚上鉤。
幾分鐘后,趙某將張強帶進房間右側的臥室里。大約10分鐘后,張某趴門縫確認兩人發生性關系后,立即左手拿一把折疊刀、右手拿一把殺豬刀闖進屋里,拿刀指著張強說:“你把我媳婦強奸了,是報警,還是咋整?”
張強見狀要逃跑,雙方廝打后,張強被按倒,雙腳被綁上。他哀求張某說:“你要啥我都給你,外面有個摩托車是我的,別報警。”而張某卻沒理會,堅持想要2萬元錢“封口費”。
第三步
報警強奸反被擒獲
雖然行動順利,但張某沒想到,無論是打罵還是以報警相威脅,張強竟堅持稱沒錢。勞而無功的張某一氣之下,竟然真的報了警,想通過法律手段“教訓”被害人。
2009年7月11日零點30分許,張某報案稱其妻趙某被人強奸。110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后將3人帶走。公安機關在調查中發現張某、趙某神色可疑,敘述事件時漏洞百出,干警很快發現了其中的“貓膩”。經審訊,張某、趙某承認了欲以張強強奸為名敲詐2萬元未果的事實。
下場
被判四年鋃鐺入獄
2009年年末,前郭縣人民檢察院指控原審被告人張某、趙某犯敲詐勒索罪,向法院提起公訴。2009年12月26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張某犯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趙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
此后,張某、趙某不服,提出上訴。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近日審理終結做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