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31日下午5時許,淮安市楚州區發生一起惡性交通肇事案件:四名初中生在洗澡回家途中被一輛轎車撞擊,最終導致16歲的蘇廣澤與15歲的徐洋當場死亡,17歲的張義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14歲的蘇銳輕微腦震蕩。后經檢測,肇事者杜軍血液中酒精含量為88毫克/100毫升,屬醉酒駕車。昨天上午,淮安市楚州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但法院沒有當庭宣判。在昨天上午近75分鐘的庭審中,記者得知,杜軍當天中午喝酒是因為他宴請其女兒的老師,事發后,參與吃請的老師共同賠償三死者家人10萬元。此事故當中唯一幸存者蘇銳直到現在,對當時所發生的一切,腦中仍是一片空白。
為孩子:
宴請老師喝了4兩白酒
昨天上午9點整,淮安市楚州區法院刑三庭。當杜軍被押進法庭時,記者發現他的頭發有點凌亂,而且比案發后記者見到他時明顯多了點白發。由于他在法庭上對其行為主動認罪,所以法庭采用普通程序對該案進行簡化處理。
庭審過程中,更多的細節被披露出來:杜軍在案發當天中午從楚州流均鄉下趕到城區,就是為了宴請其女兒所在學校的老師。當天中午共有10個人,喝了3斤白酒外加一些啤酒,他自己喝了4兩白酒。酒后他又請這些老師到浴室洗澡。在庭審結束后,記者問及為什么宴請其女兒老師時,他說了一句“都是為了自己的孩子”,隨后則選擇沉默。法院有關人員介紹,案發后,當天接受吃請的老師也向三死者家屬共同賠償了10萬元。
存僥幸:
冒險駕車致三死一傷
“由于是中午喝的酒,況且酒后又洗了個澡,所以抱著僥幸心理下午5時許駕車從城區往流均趕,但沒想到還是出事了。”當杜軍在法庭上為其醉酒后駕車作如此辯解時,旁聽席上發出陣陣唏噓聲。
據其介紹,當他駕駛牌照為蘇HBU790私家車行至朱橋鎮附近時,他感覺自己車前有一白影晃悠一下,接著就聽到“砰”的一聲,于是他立即剎車,下車后他聽到有人喊“車子撞人了”,但他沒看到有人被其撞到,而是發現自己車子前擋風玻璃壞了,于是他立即報警稱有事故發生,但沒有說明自己就是肇事者。后來他作為第一現場“知情人”被警方帶至朱橋派出所接受詢問,他才得知自己駕車撞死三名初中生,還有一名初中生受傷正在醫院治療,但他仍然沒有承認其真實身份。對此他在庭上解釋為:因為害怕被當地人毆打,且此案不應該由派出所處理。后經法醫認定,三名死者都因顱腦受傷致死。
直到當晚8時許,杜軍見到交警隊警官,在經過一番教育后才承認其就是“罪魁禍首”。正因為如此,在昨天的庭審現場,杜軍辯護人稱其有自首情節,但遭到檢察機關公訴方否定。理由是杜軍在報警時沒有說明其就是事故肇事者,而且在現場他否認其就是駕駛人員,在接受警方第一次詢問時也沒有承認,所以不構成自首情節。該案件主審法官龐庭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毫不避諱地稱:法庭最終認定杜軍有自首情節估計很難。有律師表示,杜軍撞人之后即打電話報警,雖然前幾次沒說人是他撞的,但是后來他還是承認了,如果從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看,應該認定為自首,但是如果法官嚴格按照“自動投案之后,沒有在第一時間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標準去裁判的話,認定其自首是很有難度的。
忙賠償:
政府為其墊資90余萬
在昨天的庭審現場,三名死者家人沒有出現,但杜軍的家人則一直坐在旁聽席上聆聽整個庭審過程。龐庭長告訴記者,由于此案系公訴案件,而且民事賠償已全部到位,所以法庭也不想讓三死者家人到法庭再次受到“傷害”。
據龐庭長介紹,杜軍家人在事故發生后只給三死者家里48000元喪葬費,后經政府出面協調,杜軍的代理人與三家達成協議:包括喪葬費,每家賠償45萬元。并約定在去年11月27日前給付30萬,余款在12月12日前給付完畢,賠償另外一名傷者(輕微腦震蕩)醫療費用9168元。由于杜軍本人根本拿不出這么多錢,最后除去保險公司賠付的交強險、應邀吃請的老師賠款、社會捐助等款項外,政府為其墊付了90多萬元。按照約定,四名受害者家人目前已全額拿到賠償款。
存異議:
是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庭審中,楚州區檢察院對杜軍是以交通肇事罪,而非危害公共安全罪向法院提起公訴的。這與公安機關當初向檢察院以杜軍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其提請批捕有點不符。而且在公訴意見書上明確建議法庭在量刑時,對其作有期徒刑五至六年的判決。
侯繼虎律師對此認為,駕駛員醉酒后駕車,肇事后繼續駕車沖撞,放任危害后果的發生,造成嚴重后果的,原則上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杜軍雖屬典型醉駕,但他在撞倒四個人之后馬上就停止了,沒有繼續進行沖撞,主觀上對于三死一傷的結果應該是過失狀態,所以應定交通肇事罪。
記者發現,公訴機關也在為杜軍量刑“說情”,他們認為在昨天的庭審當中,杜軍能自愿認罪,同時也表達了懺悔的心情,且賠償全部損失,所以建議法庭能對其從輕處理。
求輕罰:
早日歸還政府墊付的賠償款
“我認罪,自愿受罰,只希望法庭能對我從輕處理,讓我早日回歸社會,還清政府為我所墊付的賠償款。”在作最后陳述時,杜軍望了下坐在旁聽席上他的家人,盡管沒有聲淚俱下,但記者從其哽咽的語調中可以感覺到他的“悔意”。
因政府為其墊付了90多萬賠償款,所以在昨天的庭審過程中,杜軍不止一次地表達對政府的謝意,以及對受害者家人的歉意。據其介紹,42歲的他其實沒有固定職業,家里也是上有老下有小,事故發生后,他在看守所里都十分后悔,所以他也提醒所有駕駛員朋友牢記一句話“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昨天上午10點15分,庭審結束后,記者欲采訪杜軍家人時,他們選擇黯然離開。
據主審法官龐庭長介紹,由于該案在淮安當地影響極大,而且對杜軍“自首”情節還有待認定,所以將在春節前對其宣判。(徐慶余 施荷生 張士海 朱鼎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