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璐生前是一個開朗善良的女孩。 (資料照片)
母親經常會整理耿璐的床鋪,但女兒卻再也回不來了。
她是父母心中的乖乖女,街鄰眼里的善良女孩。為自己置辦完過年新衣后的第4天,父母突然接到她去世的噩耗。警方的調查結論是“相約自殺”。
女兒去世,“相約”的另一方活著。
親人無法接受這樣的結論,一直尋找與案件有關的線索。近一年的奔波使他們心力交瘁,但越來越多的疑問投向“相約自殺”——
■好友:死者生前曾多次遭到威脅
■村民:她不是那種會做出格事的娃
■父親:不弄清娃的死因我死不瞑目
■律師:種種跡象表明有謀殺嫌疑
■心理專家:不具備“相約自殺”的感情基礎
12月9日,家住陜西楊凌示范區柴家嘴村的耿克勤拿到了一份決定書:武功縣公安局“武公刑撤字[2009]14號”撤銷案件決定書。此前10個多月中,他從未得到警方的任何書面材料。決定書中有這樣的內容:武功縣蘇坊鎮25歲的犯罪嫌疑人陳某,在我局辦理的涉嫌故意殺人案中,因無犯罪事實,根據相關法律決定撤銷此案。落款時間為2009年11月22日。
很難用一句話準確形容耿克勤的心情。
為弄清女兒的死因,他奔波了近一年時間,早已心力交瘁。此時,他唯一的感覺是激憤,“因為越來越多的證據和線索,讓我覺得‘相約自殺’的結論值得懷疑,沒想到得到的竟是一份撤案決定書。”
春節前接到“收尸電話”
女兒失蹤3天后離奇死亡
2009年1月22日,距戊子年除夕還有3天。大家都忙著準備過春節,耿克勤一家卻著急尋找著失蹤3天的女兒耿璐。
上午8時41分,一個電話改變了這個家庭的命運。
耿克勤的手機響了,是女兒的號碼打來的。抓起電話,他喊著女兒的名字,傳來的卻是一直追求耿璐的陳某的聲音,“你到武功鎮南關廟北50米的旅社給耿璐收尸吧。”電話當即掛斷。
耿克勤一下子從沙發上跳了起來,手激烈地顫抖著。短暫的震驚后,他立刻和親戚朋友一起,前往陳某所說的地方。耿克勤的妻子許亞維清楚地記得,那個旅社沒有牌子,當他們要進去找人的時候,旅社老板表示“已到年關沒人住宿”,并阻止他們進入。
“實在沒辦法,我們就在武功鎮的旅館都找了一遍,甚至還去醫院和衛生所找過。”
依然沒有女兒的消息,焦慮的耿克勤驅車趕往蘇坊鎮,在當地派出所報了案。隨后,民警和耿克勤一同趕往陳某所在的佑所村,發現其并沒有回家,只好再次返回武功鎮。耿克勤表示,和他一起到武功鎮的民警也遭到旅館老版的阻撓,后來民警和耿家人強行進入了旅館。
在二樓一個房間里,耿克勤見到了女兒。“耿璐平躺在旅社的床上,穿一身紅色秋衣,腳上沒穿襪子。我把被子拉開的時候,看到娃的臉色發紫,嘴和鼻孔里都有白色泡沫流出的痕跡,臉腫得很大,當時已經斷氣。”盡管時隔11個月,說起這些情況,年近50歲的耿克勤仍忍不住淚水漣漣,“在場的十幾個人都沒有看見陳某。”
民警和耿家人在房間里沒有見到任何遺言遺書之類的東西。耿璐究竟是怎么死的?這成了耿家人心中難以解開的疑團。
2個多月后,也就是2009年4月上旬,耿家人從武功縣公安局得到了女兒死亡的原因——“相約自殺”。
耿克勤告訴記者,根據他在公安機關看到的筆錄,武功鎮派出所在1月22日上午9點多就控制了陳某。問訊時,陳某說他和23歲的耿璐是戀人關系,由于雙方關系受到女方家長阻止,才相約吃安眠藥自殺。兩人將陳某在多家藥店購買的佐匹克隆、地西泮片、睡得好等藥物一起吞食。昏睡兩天后,陳某醒來,耿璐一睡不醒。
由此,一對情侶殉情“相約自殺”。嫌疑人陳某此后被釋放。
好友稱事發前死者曾受威脅
“讓她爸過年的時候為她收尸”
朵朵(化名)是耿璐的閨中密友,“清楚并熟悉耿璐和陳某的關系”。
朵朵在外地,記者多次通過電話采訪她。朵朵告訴記者,陳某一直追求耿璐,耿璐不同意,但陳某始終不死心,窮追不舍并多次做出威脅舉動。有時耿璐不想接陳某電話甚至關掉手機,他就打電話給朵朵并讓轉告耿璐,“如果婚事不成就殺了她,讓她爸過年的時候為她收尸”。
朵朵確定地表示,類似的話陳某最少說過3次,每次都是威脅的語氣。
事發前,朵朵最后一次和耿璐聯系是在1月18日。那天,她上班時看見耿璐QQ在線,就和她在網上聊天。耿璐告訴朵朵,她從楊凌工作的公司辭職了。對此,耿璐的母親表示,“孩子是不想再被騷擾,準備過完年在西安或咸陽重新找份工作”。
對耿璐辭職離開原公司的做法,朵朵表示理解。朵朵在QQ上邀請耿璐當晚去她家住,但耿璐表示有個朋友結婚,她得去幫忙,拒絕了,“明天上午大概10點我給你打電話,你明晚要乘火車去山東,我順便送送你,給你買點路上吃的東西。”約好第二天見面,朵朵囑咐耿璐一定要打電話。
“第二天上午10點后她沒來電話,我就給她打過去,但無法接通。那天,我連續給她打了很多次電話,都無法接通。”約下午6點,耿璐的媽媽打電話,詢問朵朵是不是和耿璐在一起。直到當晚7點20分,踏上火車的朵朵依然沒能和耿璐聯系上。
時隔11個多月,朵朵對有些情況至今都“想不通”。1月19日晚9點30分左右,朵朵的男友拿著她的手機繼續給耿璐打電話,電話通了,但彩鈴響了一會兒對方就掛了,后來再打就無法接通。“我到山東的第三天,也就是1月22日上午10點28分,我突然接到陳某電話,是用耿璐的手機打過來的,我告訴他讓耿璐接電話,但他冷冷地說耿璐死了。”
朵朵根本就不相信陳某的話,認為對方一定是在開玩笑,“陳某在電話中說,如果不信可以打電話問耿璐的爸爸。”電話隨即掛斷,再打過去已關機。驗證了耿璐死亡的消息后,朵朵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正在包餃子的手抖動得難以自持。至今,她也無法相信耿璐是自殺。
陳某被公安機關釋放后,朵朵在網上還遇到過他幾次,根據TP地址顯示,陳某在榆林。但只要問及“相約自殺”的事,陳某就閉口不談。朵朵表示,“我是耿璐最要好的朋友,我清楚他和陳某的關系,我決不相信她會相約自殺!希望能查明真相,還耿璐一個清白!”
現場一個瓶子起初沒有送檢
“窒息過程中會出現嚴重抽搐反應”
因為曾經多次遭受糾纏和威脅,耿克勤也不能接受“相約自殺”的結論:“絕不可能!”
耿家人告訴記者,耿璐和陳某2008年5月在楊凌一家公司認識。陳某追求耿璐,兩人交往過一段時間,戀愛關系于當年8月底終止,“但陳某對此并不甘心,三番五次糾纏、威脅耿璐和家里人,揚言如果婚事不成就殺死耿璐。”
許亞維回憶,多次糾纏耿璐未達目的后,陳某曾在去年12月底提著一把菜刀到耿家威脅,要耿璐和他在一起,這讓許亞維至今還心有余悸。她表示,耿璐是1月19日下午5點多離開家里的,此前未有任何反常表現,前一天女兒還為自己精心購買了過年的新衣。“這時耿璐和陳某已不是啥戀愛關系,她咋可能因為一個不喜歡的人‘相約自殺’。再說,你見過拿著菜刀威逼女友‘相約’的事嗎?你聽說過一個女孩愿意為自己根本就不喜歡、而且明確表示斷絕交往的男人‘殉情’嗎?”許亞維激動地說。
在武功縣公安局,耿克勤曾見過陳某的筆錄,稱相約自殺時陳某將藥品倒在床上,二人打賭抓著吃。耿克勤認為,既然是打賭服藥,兩人應該吃了相同的藥,為什么陳某昏睡兩天后醒來,耿璐卻死了。據公安機關的尸檢報告,在耿璐體內檢出了佐匹克隆成分487ng/ml、地西泮成分24ng/ml。“單就耿璐體內的地西泮成分而言,并沒有達到死亡的中毒量,但佐匹克隆成分卻大大超出了死亡用量。整個案卷里,陳某只檢出了地西泮成分,沒有具體藥量。這些情況以及陳某后來割喉割腕的行為,都是為了掩人耳目。我懷疑這是一起精心策劃的案件!”耿克勤說。
耿克勤認為,藥是陳某買的,旅社是陳某登記的,“可能是陳某用非正常手段引誘耿璐服藥”。案發現場,曾出現過一個沒有及時送檢的果粒橙瓶子。“在我的追問下,直到4月15日,武功縣公安機關才勉強承認當時送檢時把瓶子忘記了。這么重要的現場物證怎么能說忘就忘了?”耿克勤說,“后來,武功縣公安局于4月16日將瓶子送檢,近3個月后的檢驗結果能說明當時的情況嗎?科學嗎?”
耿家人認為耿璐死亡的疑點還有很多。
耿克勤記得,當時在旅社見到耿璐尸體時,“娃腹部發脹,面部膚色嚴重發紫,身體平躺,兩手垂直擺放于身體兩側,兩腳并攏。這么整齊的睡眠姿勢是死亡的過程沒有任何掙扎的表現還是事后有人重新擺放了尸體?”某醫院多年從事急診救助的一位醫生表示,“一般服藥自殺者都會出現面部發紫,口鼻冒白沫的現象,在窒息的過程中會出現嚴重的抽搐反應。”
許亞維說,“案發前一天,我們曾接到陳某表哥打來的電話,說有人告訴他陳某在1月20日上午8點左右,向楊凌汽修廠的人借過錢,說他昨晚(1月19日晚)把一女娃弄傷了。”陳某的表哥因為擔心耿璐,所以打電話詢問,但當時耿璐已經“失蹤”。隨后,耿家人找遍了楊凌的大小醫院,都沒有見到“受傷”的耿璐。
“警方事后告訴我們,當天9點多就已經控制了陳某,但朵朵卻說她清楚地記得,陳某打給她的最后一個電話是1月22日10點28分。難道警方控制了陳某后,他還能自由與外界電話聯系?”耿克勤不解地說。
同樣的疑問還發生在尸檢上。耿家人說發現耿璐死亡時間是1月22日11點左右,當天他們就要求尸檢,公安機關要求他們承擔合計3800元的尸檢總費用,耿克勤當眾答應出錢。送檢日期在1月23日,后來警方并沒有收取他們的尸檢費用,但尸檢結果卻讓耿家人無法接受。“僅隔一天送檢,法醫鑒定結論卻說尸體腐敗,也沒有做出具體的死亡時間。”耿克勤曾咨詢過一位法醫專家,“人家說當時是冬天,從娃失蹤到發現死亡總共66小時,隔一天就檢不出死亡時間的說法不成立。”
“不排除有回避死亡的心理”
父母親朋期待“真實的死因”
記者前往武功縣公安局采訪,該局負責和媒體接洽的魏永亮主任說,“你們要先和縣委宣傳部聯系”,“這類敏感性案件,我們不能隨便接受采訪。”
此后,記者多次聯系采訪均未成功,無法得到公安機關的正面答復。
知情人士提供的陳某的兩個電話號碼,均處于“停機”狀態。案發前陳某曾給家里打過電話,這個電話也“停機”。
耿璐家所處的柴家嘴村,很多村民不相信耿璐自殺。村民耿師傅說,“耿璐從小就很聽話,在村里見到長輩會主動問好。平時性格也挺開朗,我不相信她會和人相約自殺!”
村民張大姐也一直不相信“相約自殺”的說法,“這娃平時乖得很,家教也很好,不是那種會做出格事的娃。這么好的娃就這樣不明不白地沒了,人心里怪不舒服的。”
耿璐的遺像一直被父母小心翼翼地藏著。他們怕在楊凌上初三、15歲的兒子知道姐姐死了后,一下子接受不了。為了不讓兒子起疑心,父母謊稱“耿璐和人跑了”。就這樣,懂事的兒子一年來沒問過姐姐的去向。
陜西陽光心理研究所孫權科所長表示,“相約自殺”要求相約雙方均是主動、自愿的行為,從心理學的角度講,能具備這個條件的雙方一定是非常親密的情侶,且同一性質的事情會給雙方帶來同樣重大的影響,兩人要有同樣的想法。但就男方曾數次威脅女方、并電話告知女方家長為其收尸等行為來看,心理學認為這是一個報復性非常強的人。相反,從女方家人和朋友反映的情況看,男女雙方的感情似乎并沒到能一起殉情的程度,因此不具備相約自殺的感情基礎,女方自殺的心理可能性也不大。
陜西建衡律師事務所付曉松律師認為,從家屬反映的情況看,這個案子確實很蹊蹺。刑事案件是不能收取家屬尸檢費用的,警方起初為什么會當著眾人之面索要尸檢費呢?案發現場的物證一般都會及時送檢,那個果粒橙的瓶子為什么會被遺忘3個月?案發前嫌疑人曾表現出明顯的犯罪動機,如果說案發當日9點多就被警方控制,那么10點28分又是如何給耿璐的好友打電話的?我國法律規定,“相約自殺”一方若有回避死亡的情節,也涉嫌犯罪。如果藥檢沒在嫌疑人體內檢出和耿璐一樣的致命成分,就不排除陳某有回避死亡的心理。
近一年來,失去女兒的 耿克勤夫婦心力交瘁。他們丟下工作,放下農活,一直在為女兒的死因四處奔波。
“不弄清娃的死因,我死不瞑目!”耿克勤傷心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