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華寫給大姑何某飛的遺書
本月10日晚,東莞石排男童何某華用紅領巾上吊自殺。其大姑何某飛本月16日向羊城晚報記者出示了長達五頁的遺書,其中一封寫給大姑的遺書上,何某華稱,“我知道逃學不對,但我是因為老師打我才逃學的,我跟你說清楚原因。大姑,你打我可以,你還可以要我的命。這不怪老師,這幾天,我要去清醒清醒。”目前,家屬和校方仍在責任問題上說法不一,警方也介入調查。當地教育辦稱,將配合有關方面對有關情況包括學校內部管理的情況進行調查。
“想說的話,全寫在紙上了”
本月10日晚上,家住石排鎮中坑村的11歲男童何某華將自己反鎖在出租屋內,用紅領巾上吊自殺,其死因一度撲朔迷離。作為解開死因之謎的最重要證據—————何某華寫的長達五頁的遺書日前進行筆跡鑒定,一直未能公之于世。過了幾天,何某華的父親何維紅終于從警方處拿回遺書,并被證實的確為何某華所寫。
16日上午記者看到,遺書用圓珠筆寫在五張白紙上,由兩篇日期同為12月10日的日記及一封寫給大姑的信組成。在日記中,他寫道:“2009年12月10日天氣晴 老師打我的那一天起,我心里總是想著快點長大,找老師報仇去……一點也聽不進去老師講的知識,可你們,我說什么你們也聽不進去……”據了解,何某華的老師曾在12月1日打他,而他在12月7日開始逃學。
“因為我跟你們說老師(打我)的事情,你不但不關系(心)我,還說我的不對,所以我才逃學。”在遺書中何某華還稱,“想了一個下午,把我想說的話,全部寫在紙上了。”
“可不可以,給我最后機會”
在遺書中,何某華再三保證自己“再也不逃學了。”在第二篇日記上還保證:“你罰我干什么都行,你可以罰我三天三夜不吃飯,跪在地上10小時,罰我壓腿,只要你再給我最后一次機會,罰我干什么都行,可不可以,您大人大量,饒我最后一次機會……”何某華的遺書中還有如果做不到就“跳樓”、“殺了我”、“要我的命”等字句。
何某華姑姑對記者表示:“我很少打他,平時都很聽話的。一般回到家來,就打電腦玩游戲什么的。他還常跟我說長大了要當兵!”在遺書中,何某華也稱要“賺大錢,給爸爸姑姑住上好日子。”
據何某飛介紹,10日上午,她到學校了解情況時,老師還答應當天晚上來家里給何某華補課,結果何某華一看到老師來,馬上就跑回家將自己的反鎖在家里。等到何某飛下班回來后,“跟老師兩人一起敲門都沒入到家門,等到晚上9點鐘,人已經沒了。”
對于何某華稱在校被打一事,其班主任胡老師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堅稱,她沒有打過何某華。校方稱一切均以警方調查結果而定。而警方表示,目前案件仍在調查當中。石排鎮教育辦主任謝惠成也表示將配合調查,如確有體罰一事,將按國家規定處理。(秦小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