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民董先生駕車不慎與他人駕駛的轎車發生剮碰,董先生打了個報案電話叫警車前來勘查,結果卻叫來了一輛急救車。原來,董先生在打電話時將事故電話錯撥為急救電話。11月3日,一直困惑不已的董先生對記者說,“撥錯號叫錯了車,車費我可以出,但我們沒有人受傷,急救中心怎么還收我60元急救出診費?”
報案叫警車來了急救車
10月20日7時30分,董先生駕車送孩子上學歸來,途經渾南新區渾南西路,不慎與他人駕駛的轎車發生了剮碰,所幸沒有人員受傷。事故發生后,董先生急忙掏出電話向交警報案。董先生說,“當時也沒有多看,撥通后,我說出車禍了,對方也沒有怎么問,就問了我一句在哪和我的電話號,對方就把電話掛了。”
站在原地等了十多分鐘,一輛120急救車趕到現場,找到了報案的董先生,“剛才是不是你打電話叫的車?”本來叫的是警車,怎么來了急救車?董先生被弄得一團霧水。他翻看手機上的撥打記錄,發現原來是自己撥打交警事故電話122時不慎把電話撥錯了,打了120。
沒人受傷咋還收出診費?
董先生說,“120急救人員向我索要車費和急救出診費128元。他們在現場說只讓我交車費68元也行。”由于董先生身無分文,只好將駕駛證副本押給急救車,這才被準許離開。然而,當董先生取來錢款趕到沈陽市急救中心時,卻被告知除了交足車費外,還必須交納急救出診費60元,否則不給駕駛證副本。董先生在交納了急救出診費后才取回駕駛證副本。
事后,董先生越想越覺得不對勁兒,“因為我撥錯了電話,急救車來了,車費我可以給,但我們沒有人受傷,急救人員也沒給我們看病,他們怎么還收出診費呢?”
收費有據可查沒問題
11月3日16時許,記者致電沈陽急救中心急救投訴部門,一名男性工作人員表示,之所以沒有詢問求助者是否有傷亡,是因為一般撥打120肯定是有傷亡的,“我們再問這個問題就失去意義了,我們不問也是為了盡早出車。”
另外,急救出診費這筆費用在收取上也不存在問題,是根據國家規定收取的。“這筆費用不管給沒給傷者救治,只要急救人員出車到現場,就視為出診了。渾南屬于郊區,所以按規定收取60元/人次。如果參與救治的話,這筆費用就不止這些了,比這個數還要多。具體采用了何種搶救措施,收費標準都有明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