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3歲的范怡園將她77歲的老伴王正告上法庭,雖然她是半路嫁給了王正,但仍要求每月支付她扶養費。這個要求合理嗎?昨天,二七區法院判決,王正從今年4月13日起每月支付范怡園扶養費200元。法官說,兩人登記結婚了就是夫妻,既然是夫妻就應有扶養義務,半路夫妻也不例外。
1997年,范怡園和王正經人介紹登記結婚,并搬到了一起居住。倆人婚前,王正老人就已經有子女4人,而子女們一直反對父親與范怡園的婚事,但兩位老人還是走到了一起。2007年,王正生病了,他的子女借口照顧父親方便,將王正從范怡園的住處接走,從此,兩位老人分居至今。
這期間,范怡園因年事已高,一直也沒有找到工作,生活困難。而王正每月則有1500元的退休工資。“我們好歹也夫妻一場,于情于理,作為丈夫的他都該幫我一把吧!”范怡園于是找到在兒女家居住的王正,提出自己的要求。一聽說是要錢的,王正的兒女極力反對,也不讓老父親說話。無奈之下,范怡園一紙訴狀遞到了法院。
法院認為,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撫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范怡園沒有固定收入,生活困難,需要扶養。王正每月有固定收入,作為夫妻,王正應當支付范怡園扶養費。結合范怡園還有其他扶養人以及王正年老多病的實際情況,判決范怡園每月可獲王正扶養費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