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查出對方出現外遇,該方必須放棄所有婚前財產,凈身出戶,并賠償對方精神損失費3萬元。”昨日,武昌區婚姻登記處接待的一對80后新人,女方拿出一紙“結婚條約”,讓男友簽字。
今年29歲的姚某家住武昌中南路,2年前經朋友介紹,與某高校教書的李小姐相識。經過2年戀愛,昨日兩人前去辦理結婚證,李小姐拿出一份“結婚條約”,以保證婚姻的純潔。她說:“我覺得結婚條約很公平,能有效保證雙方對愛情專一。”
姚某當即簽字并表示,“結婚條約”雖有點“先小人,后君子”味道,至少表明雙方對未來負責任的態度。
不少年輕人認為,現在離婚率高,多數是因為外遇而導致,有這份條約,起碼對婚外情有所約束。
然而,一些年長的中老年人則表示,現在都是自由戀愛,雙方情投意合、相互信任,才選擇結婚,有了這份條約,反而會給雙方感情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