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85歲的老太太姓魏,家住成都青羊區草堂小區附近。從2004年開始,每年她都會到成都的公證處作一次生存公證。公證的內容如出一轍,就是證明她還活在這個世上。
原來,魏婆婆是一名美籍華人。她祖籍成都,早年跟隨從事科研的丈夫移民美國,順利拿到綠卡,并成功找到一份穩定的工作。魏婆婆在美國生活多年,后其丈夫去世,兒女各自成家。2003年底,她回到了成都并安頓下來。
魏婆婆在美國退休后靠領取養老金度日。然而,她回到家鄉后,領取養老金的手續頓時變得復雜起來。
“怕我死了,有人冒領。”因為這樣的緣故以及美國方面的政策,此后,魏婆婆每年都要到公證處作生存公證,證明自己還活著,并由公證員出具生存公證書。拿到公證書后,魏婆婆再將其寄往美國,以作為領取養老金的重要憑證。
老太太手持當天報紙拍照
“生存公證主要是證明人還活著。”成都市蜀都公證處公證員徐清向記者介紹,作生存公證的人一般包括年紀較大的外國海歸,以及在外地工作的本地人,一般用于向原居住國或地區領取養老金、或為居住在國外的親屬減免所得稅等。
徐清介紹,“作生存公證,一般要帶上自己的身份證,如果是外籍華人,則需要帶上護照等,本人必須到場。”
據了解,辦理該類公證時還需要當事人手持一份當天的報紙拍一張照片存檔。魏婆婆魏女士在辦公證時,也拍了一張這樣的照片。
一般說來,生存公證較其他公證來說,收費只需80元。不過在辦理這種公證時,當事人應親自到住所地公證處提出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申請。同時,當事人還應向公證處提交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其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