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報道稱:“十一”當天,重慶主城區部分婚姻登記中心,將為市民提供服務,不過,這天只能辦理結婚登記,不辦離婚。
消息一出,立即引來熱議,多位市民稱此舉純屬莫名其妙,太有中國特色了。而市婚姻收養登記中心也稱,這是片面傳遞了消息。
上級機關:
結婚離婚都應該辦
針對該報道所稱“十一”當天,城區部分婚姻登記中心只辦結婚不辦離婚的消息,昨日,市婚姻收養登記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十一”期間,各轄區婚姻登記中心是否辦公,工作安排各不相同。
對于“只辦結婚不辦離婚”的說法,該負責人表示不贊同:“畢竟結婚和離婚都是法定的婚姻登記手續,我們沒有權利說哪天只能辦什么,不辦什么。”她介紹,如若符合法律規定,則應盡力為其辦理,因此,結婚、離婚應該都能辦。不過,從中國人長期形成的觀念看,在祖國六十周年華誕的大喜日子,僅為新人辦理結婚,也可以理解,“畢竟結婚重視的是紀念日,而離婚則不然”。
該負責人介紹,婚姻登記中心工作人員國慶期間加班,并無加班工資,完全是義務為人民服務。
渝中區:
原則上只辦結婚登記
盡管如此,記者昨日走訪主城區部分婚姻登記中心時,了解到:個別婚姻登記中心對于市民“十一”期間辦理離婚手續,仍堅決在說“不”。
昨日,渝中區婚姻登記中心當班工作人員,肯定了“‘十一’只辦結婚不辦離婚”的說法。為什么不辦離婚?“因為‘十一’假期,我們是專門為結婚的新人加班,所以只辦結婚!”該人士表示。
渝中區民政局分管副局長康洪英表示,盡管該區有打算在國慶期間拿出一天時間,值班辦理結婚登記。但具體哪天辦理,還未確定。至于“只辦結婚不辦離婚”,康表示,原則上僅辦理結婚登記。因為今年“十一”是國慶60周年,婚姻登記處正是為了給新人圓夢,為他們留紀念。
江北區:
“離婚不用選良辰吉日”
態度較堅決的是江北區婚姻登記中心。中心主任呂玉國明確表示,由于人員吃緊,今年國慶期間,不會安排專人值守登記中心。不過,該區“節假日可預約登記”的服務仍將繼續開展,結婚的市民須提前三個工作日進行預約,并在節前完善一切手續。屆時,中心可安排人員,為其服務。
呂主任明確表示:此預約服務,僅限于預約登記結婚,不提供預約離婚服務。“新人結婚,是為了選個良辰吉日;離婚,不用選什么良辰吉日,早一天晚一天又何妨?”呂主任認為,離婚雙方,若在意選一個特殊日子離婚,還不如不離。
而巴南、北碚、渝北、大渡口等區縣婚姻登記中心則表示:國慶期間,婚姻登記中心休假。 (記者 涂靜 實習生 曾覓)
市民看法
憑啥離婚就不是好事?
“結婚是件好事,憑啥子離婚不能是?”市民唐女士致電本報表示,國慶期間只能辦理結婚,不能辦離婚,對離婚者不公平。
“以前人們離個婚總是躲躲藏藏,但現在社會進步了,離婚也是別人追求幸福的選擇,夫妻兩個要選哪天離婚,憑啥你開門不接待?”市民何先生認為,此舉是以喜慶的名義對離婚者的歧視。
對于婚姻登記中心國慶期間只辦結婚不辦離婚的消息,昨日,記者對20名年齡在20歲~50歲的市民進行了隨機調查,其中,17名被調查者對此做法表示反對,3名表示可以理解。無1人表示贊同。被調查者所述理由,主要有三,除了與唐女士和何先生的相似看法,還有一個較集中觀點:是否該辦理結婚、離婚登記手續,該由法律說了算,而不是感情用事。
這部市民認為,辦理結婚、離婚手續,應以法律為準繩。結婚、離婚,是當事人的權利和自由,若符合法律規定,就該予以辦理。婚姻登記機關以“喜慶的節日”為由,拒絕辦理,與法不合。
我有話說
傳統造成了這樣的想法
冉燕 江北某公司職員
工作人員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畢竟中國人多年的傳統,造成了這樣的想法。但這樣的做法對政府機關來講,不太嚴肅。如果當天有人因為各種原因去辦理離婚手續,被工作人員擋在門外,雖不至于大錯,但還是有些失禮。
義務加班可選擇性服務
孫渝 百君律師事務所主任
婚姻登記中心,既是政府部門,同時也是服務部門。國慶假期,工作人員屬于義務加班,其行為不能完全從全職能角度來理解,這屬于義務服務。既是義務服務,工作人員有權利對服務內容、服務項目等進行選擇。同時,從中國人長期習慣看,在喜慶的日子做這樣的選擇也比較符合常情。
網友說法
暈,管天管地還管人離婚了!——碎寶
不辦離婚也好,免得以后當大家舉國同慶的時候有些人還要獨自憂傷。 ——心情好好
出臺這個政策的,不知道是不是“腦殘”。——莽子女
遇到這種特殊的日子,比如上次9.9、情人節之類的,婚姻登記處都要加班的,所以結婚是肯定辦得到的。至于不準離婚這個問題確實有點搞笑,現在的規定是越來越稀奇了。——ttsunsh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