罌粟花
罌粟花看上去很美,但是非法種植罌粟屬于違法行為,江蘇豐縣一農民只為貪戀罌粟花的美艷而惹牢獄之災。八月二十六日,豐縣人民法院依法以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判處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二千元。
豐縣大沙河鎮農民曹某聽說罌粟花很美,托人從遠處捎來種子。二○○八年十二月,曹某軍在家的周圍種下了種子。曹某每天精心照料,看著綠油油的枝葉喜笑顏開。漸漸地,左鄰右舍都傳開了曹某在種一種很美艷的植物。二○○九年五月,警方根據群眾舉報,經查驗曹某軍非法種的植物就是罌粟,數量達一千零三十五株,遂立刻鏟除銷毀。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曹某明知是罌栗仍非法種植,數量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鑒于曹某認罪悔罪態度較好,根據其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法院遂酌情對其予以從輕處罰。
法官提醒:罌粟花雖好看,但其能結出豐碩果實,毒品就是從它的果實里提煉出來的。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就是違反法律,哪怕是種植一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鏟除,其中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獲前自動鏟除的,可以免除處罰。(朱志庚 劉秋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