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重慶11月20日電(記者郭立)重慶市奉節縣一位老人購買“奧運紀念章”,發現是假冒標簽后,向消委會投訴。近日,奉節縣消委會幫助這位老人挽回經濟損失4700余元。
記者日前從重慶市工商部門獲悉,今年4月,一位姓陶的老人到奉節縣某營業廳去買東西,看見柜臺上擺的宣傳資料,就向營業員說:想買兩套火炬紀念章。于是營業員就跟一個姓丁的女士聯系,丁女士立即與北京南臺勝世文化交流中心聯系,對方要求先付款,每套1180元,當時陶某就將2360元付清了。5月中旬,丁某打電話通知陶某到門市拿紀念章,回到家,陶某在鑒定書上看不到防偽標示,總覺得不放心,就寫信與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法律事務部和中國金幣總公司聯系,才知是假冒標簽,因此投訴到消委會。
接到投訴后,奉節縣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通過調查確認老人所訴事實屬實。“奧運紀念章”經中國金幣總公司規劃部和第29屆奧運會組委會法律事務部的初步鑒定,不是正規奧運特許商品。奉節縣消委會按照《消法》規定,經過組織三方多次進行調解,終于達成了一致協議:由營業廳和丁某共同賠償老人經濟損失4720元。
奉節縣消委會發出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奧運紀念章”時,一是要到國家指定的營業廳去買;二是不要輕信一些不正規的宣傳資料上面所訴的內容;三是要仔細查看做工是否精致、有無防偽標記和詳實的相關資料;四是一定要向商家索取購物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