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底起,廣州小到街邊的小酒吧,大到數千平方米的大超市,若要播放優美音樂,點綴環境,就必須付費。
昨天(10月7日)記者從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許可證部了解到,該協會將于本月中旬在廣州設立辦事處,而廣州地區公共場所背景音樂版權
稅的征收工作,最遲將在月底開始展開。辦事處的收費屆時將以廣州市為中心,逐步覆蓋周邊城市。
版權費收取涉及7大類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許可證部副主任劉連濱告訴記者,廣州背景音樂版權費的收取工作,將涉及現場表演、賓館及其所屬咖啡廳、商場、超級市場、航空、鐵路、展覽等共7大類。
不管是街邊餐館,還是像家樂福、沃爾瑪這樣的超市,抑或是肯德基、麥當勞,都需要為自己播放的背景音樂“埋單”。
按照《著作權集體組織管理條例》,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是得到著作權人授權收費的集體管理組織,該協會本月即將在廣州成立的辦事處,將依法展開這項收費工作。劉連濱表示,由于各場所對音樂的依賴度不同,因此這項收費標準不一,其中賓館的標準是按照每床位每月1.75元收取;演唱會按照總票價的2.5%收取;商場超市按面積計算,如營業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上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費2.66元。
拒絕繳費或被訴諸司法
“收費的同時,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還將提供相應的服務,將根據不同行業需求向繳費單位或個人提供相應曲庫及統一標準的播放器,曲庫使用者還可根據自己的喜好合法下載歌曲。”劉連濱說。
據悉,如果企業、個人拒絕繳費,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將通過行政投訴甚至訴諸司法的方式推動收費。記者了解到,背景音樂的收費工作最早從1994年起就已經在上海、北京、江蘇、浙江、重慶等省區市展開,廣州已算“起步較晚”的城市。
收費或轉嫁消費者頭上
對于背景音樂收費,許多廣州商家在接受采訪時均表示可以接受。但是,也對收費標準提出了疑問,認為計算方法不合理。
多家商場負責人表示,連鎖商場營業面積一般在7000~12000平方米之間,單店每年就要交兩三萬元,收費偏高。而且商場所處地域不同,經營狀況也不同,單按面積收費不合理!此外,有商場整天播放音樂,而有的只在個別時段播,收費也一樣嗎?有商家建議是否能借鑒“燃油稅”按使用率來支付費用。
而至于商家交納了背景音樂使用費,會不會因此轉嫁到消費者頭上呢?一些商家私下“坦言”,“羊毛還是會出在羊身上”。
■表演定義
“表演”包括現場表演和機械表演。表演者直接面對觀眾演唱、演奏音樂作品、戲劇等,叫做現場表演或活表演,如演唱會、音樂會等。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音樂的叫機械表演,如商場、餐廳、酒店、飛機、列車等場所播放背景音樂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九款規定:“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表演權業務類的收費標準
一、現場表演:
按每場演出門票收入的7%付酬。但每場不得低于應售門票售價總額的2.5%。[標準釋疑]:1.門票收入是指扣除演出場地費用后的實際收入。
2.應售門票是指本場演出平均票價(依申請人演出前提供的預計出售門票的價位及其相應票數的清單計算)與演出場地實際座位數的乘積。
二、機械表演(背景音樂)
收費標準一:本標準適用于夜總會、歌舞廳(含卡拉OK歌廳)等。此類場所按營業面積收費。1.營業面積不足1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天收費0.15元。
2.營業面積超過100平方米的,增加的部分每平方米每天收費0.12元。
收費標準二:本標準適用于酒吧、咖啡廳、餐廳等。此類場所按營業面積收費。
1.僅提供機械表演的:
①營業面積不足4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天收費0.025元。
②營業面積超過40平方米的,增加的部分每平方米每天收費0.02元。
2.提供機械表演和現場表演的:
①營業面積不足4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天收費0.05元。
②營業面積超過40平方米的,增加的部分每平方米每天收費0.04元。
3.所附卡拉OK歌廳按標準一的規定另行計算。
收費標準三:本標準適用于賓館。
1.此類場所按床位收費,每個床位每月收費1.75元。
2.賓館所附夜總會、歌舞廳、咖啡廳、餐廳、卡拉OK歌廳(含KTV包間)等場所按相關標準另行計算。收費標準四:本標準適用于商場、超級市場等。
1.此類場所按營業面積收費:
①營業面積不足1000平方米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費2.18元。
②營業面積在1000-5000(不含5000)平方米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費2.30元。
③營業面積在5000-10000(不含10000)平方米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費2.42元。
④營業面積在10000-20000(不含20000)平方米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費2.54元。
⑤營業面積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費2.66元。
2.所附餐廳、卡拉OK歌廳等按相關標準另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