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沈陽7月21日電(記者王炳坤、陳光明)遼寧鞍山日前出臺規定,要求建筑工地必須配備專門“保潔員”,最大限度降低衛生污染。
鞍山市城市環衛部門針對市內建筑施工多、殘土排放量大,而且雨季來臨可能加劇污染的情況,日前出臺建筑拆扒現場和施工工地的環境衛生管理規定。規定要求,建筑殘土排放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可能因超高超載和遺撒而污染道路,因此應當配備專門“保潔員”,杜絕車輪帶泥上路和沿途遺撒現象。未按規定在雨后24小時內排放殘土的車輛,建筑工地出入口鋪設硬質路面不達標,造成雨后車輛出入施工現場帶泥上路污染道路的,堅決停止其排放作業。對來往于建筑工地的水泥攪拌罐車運輸作業不當,造成水泥遺撒污染道路的,堅決查處。
為加強管理,鞍山市環衛監察人員提前進入施工工地,做好有關環境衛生規定的宣傳,對每個工地做到及時巡視。對建筑工地不配備“保潔員”并造成衛生污染的,鞍山市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將責令改正清除污染,并處以每車次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