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海淀區將對舉報非法小廣告違法行為實施新的獎勵辦法。市民每上交一張非法張掛、散發的小廣告就可獲得5分錢獎勵;每撕一張非法張貼的小廣告,就可獲得1角錢獎勵。據介紹,專門針對小廣告出臺獎勵辦法在北京還是首次。
2003年,北京出臺了《獎勵舉報市容環境衛生非法行為的暫行辦法》,昨日,市城管法制處相關負責人表示,該辦法不單針對小廣告,適用范圍比較廣泛。各區縣在不違背該辦法的基礎上,可以細化政策。
據海淀城管大隊法制科張廣玖主任介紹,與北京市出臺的暫行辦法不同的是,海淀這次是專門針對小廣告出臺獎勵政策,這在北京屬于首家。為此,海淀區政府撥專款實行,目前資金已經到位。張主任表示,如實施效果不錯,海淀區政府將追加投入資金。
辦法對市民舉報行為分成8類進行獎勵,其中5類都是之前沒有規定的新獎勵政策。同時,在獎勵原則上還首次規定,重大案件的匿名舉報人也可以作為舉報獎勵對象。匿名舉報人可選擇使用6位密碼,在違法案件和舉報線索調查處理完畢后憑密碼和有效身份證明領取獎金。舉報人可撥打市城管熱線96310、海淀城管大隊舉報電話82669451及海淀城管大隊所屬分隊的舉報電話,或者通過書信、走訪等形式向海淀城管大隊或分隊舉報違法行為。
舉報人在接到領獎通知后30日內,持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到指定地點領取獎金,逾期視為放棄權利。辦法還首次明確規定,可委托他人代行領取。委托他人代領的,受托人需持有舉報人授權委托書及有效身份證明。(記者 杜丁 通訊員 孟靜宜)
- 8類行為獎勵標準
●首次實施
1、舉報人將小廣告送到海淀城管大隊或分隊進行舉報,每張可獲獎5分錢。
2、舉報人將撕下的小廣告送到海淀城管大隊或分隊進行舉報,每張可獲獎0.1元。
3、舉報人每控制1名非法廣告的違法人員并送交的,可獲獎1000元。
4、舉報人協助海淀城管大隊執法人員控制非法廣告的違法人員1名,可獲獎500元。
5、每控制或移交1名其他非法廣告違法人員的,可獲獎100元。
●非首次實施
6、舉報擅自組織張掛、張貼、涂寫、刻畫、噴涂、散發小廣告的,如屬實獎100元至500元。
7、舉報非法小廣告窩點的,如屬實獎500元至1000元。
8、舉報制造和印刷小廣告窩點的,如屬實獎1000元至2000元。
- 追問
●是否可跨區舉報?
海淀城管大隊法制科主任張廣玖表示,只要是發生在海淀區的違法行為,無論是哪個區的市民,也無論是不是北京市民,都可進行舉報并獲得獎勵。
●是否會引發自我舉報?
張廣玖表示,這種情況不會出現,首先他們跟非法小廣告者已打交道多年,多少能辨別清楚市民和小廣告者的身份;其次,這次只對被撕下來的廣告進行獎勵,剛印刷完直接拿到城管隊的廣告不在獎勵范圍內。“如果散發小廣告人員愿意收集一些廣告來領獎,那也算是做好事,我們照樣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