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一名23歲的失業男子在深圳寶安區西鄉固戍社區雷達山縱火,消防員、巡防隊員、保安、城管和街道辦工作人員共約200人搶險,中午時分火被撲滅,5.2畝新造幼林被燒毀。縱火者當場被救火人員抓獲,他表示,放火是因為“沒有工作了,自己感到絕望”,“想死沒有勇氣,想在死前多受些折磨,被抓去坐牢也好”。
“火是我放的,抓我吧”
昨天早上8時30分許,固戍社區新永豐工業園旁,兩名打工女子發現屋后雷達山上有白煙和火頭;有人走過崖頂,經過之處都冒起了白煙。“有人縱火!”她們的驚叫聲引起了工業園工作人員的注意,他們報了火警。
在消防官兵撲火前,附近工廠的保安隊員和街道辦工作人員已經上了山。據警方介紹,街道辦工作人員在半山坡看到一名男子慢慢走下來,上前一問,出乎工作人員的意料,那名青年坦白交代:“火是我放的,抓我吧。”
縱火后掛好繩但沒勇氣
約10點鐘時,火勢很猛。許先生當時開車路過一公里外的寶安大道,看到山上到處都是火頭,火場至少有一個足球場那么大,濃煙滾滾。
寶安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在早上9時08分接到火警,他們緊急協調西鄉、新安等四個街道的消防員、巡防隊員和城管共176人趕到雷達山。
目擊者看到至少有十輛消防車趕到,有兩條路通往雷達山,消防車分成兩批到達山腳,往山上拉水帶噴水。雷達山前是一個廢棄的采石場,采石過后留下了一面50米高的峭壁懸崖,濃煙和火頭在懸崖上。從山腳到火場下的懸崖約有50米,“消防車只能噴到離火場約一二十米的地方,澆濕了樹木,阻止了火勢的蔓延。”12時許,大火被撲滅,。
寶安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透露,經現場測算,火災過火面積為5.2畝,過火林地為近年新造的闊葉混交幼林。
昨天13時40分許,警方帶縱火者指認現場。縱火者手戴手銬,頭發凌亂,神情憔悴,腳上的皮鞋沾滿泥土。據警方和有關知情者透露,疑犯放了火后,在樹上掛了繩子,準備上吊自殺,最終沒有勇氣實施。
一路點下6個火頭
森林公安分局寶安派出所民警向記者介紹,縱火者姓楊,來自湖北孝昌的一個農村,今年23歲,來深圳有兩年了,原先在固戍社區一家電子廠打工,去年工廠倒閉,他也失業了。失業后疑犯以上網打發時光。今年1月6日,他從租住的地方搬出來,流落街頭。
在警方的訊問筆錄中,男子稱放火是因為“想死沒有勇氣,想在死前多受些折磨,被抓去坐牢也好。”他用在小店花一塊錢買的打火機,一路走,一路點下六個火頭。
據刑法有關條款,放火危害公共安全,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對話
“走到這一步是我的性格造成的”
記者(以下簡稱“記”):為什么要去放火燒山林?
楊某(以下簡稱“楊”):我沒有工作了,自己感到絕望。
記:沒有去找工作嗎?
楊:其實是我自己沒找,不想找。會走到這一步我覺得是我自己的性格造成的。
記:你怎么會這么覺得?
楊(把頭埋在桌上哭起來):我的性格吧,我沒有朋友,交不到朋友。
記:這段時間來你感覺怎樣?
楊:悶得慌。
記:為什么不回家呢?
楊:沒有臉回去。
記:最近跟家里聯系過嗎?
楊:有,昨天和前天都打過,但打不通。
記:有想過未來嗎?
楊:沒有想過。 (記者 陳樂偉)